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建筑与环境学院关于接受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调剂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7-03-16 02:03:36点击次数:

根据学校相关政策及招生录取工作安排,建筑与环境学院可调剂接收部分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有意向考生请与3月17日中午12:00前报名,过时一律不再接受调剂申请。

调剂申请可发邮箱:823607767@qq.com

联系电话:028-85996680;028-85404242

(编辑:曾伟珉)
招聘信息 | 学院介绍 | 机构设置 | 师资队伍 | 科研平台 | 学科建设 | 教学评估


学院地点:成都市四川大学行政楼一楼(望江)
党政办:85405534、85408889 教育发展中心:85405613、85463775 学生工作组:85407049
成都市双流区川大路建环大楼(江安) 党政办:85990865、85999959;学生工作组:85990968
Copyright@2010-2080 acem.scu.edu.cn All Right Reserved 版权所有:四川大学建筑与环境学院
网站备案:蜀ICP备05006382号 邮编:61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