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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学建筑与环境学院2018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 招生简章
更新时间:2017-11-17 01:54:04点击次数:

一、报考条件

1.考生须思想品德良好,身体健康,具备《四川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规定的各项报考条件。

2.考生英语至少达到以下条件其中一项:

(1)硕士阶段英语考核成绩优良;

(2)在母语为英语的国家或地区参加过英文授课学位项目学习并获得学位;

(3)英语六级成绩优良。

3.招生对象:

(1)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博士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及毕业证书);

(2)毕业2年内且取得高水平研究成果的往届生。

4.学业水平要求:

(1)毕业于国内外高水平院校;

(2)硕士阶段学习成绩优良;

(3)科研成果: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至少一SCI论文(论文发表状态应为正式见刊或online)。

二、招生专业、指导教师和招生指标

学科专业代码

学科专业名称

研究方向

指导教师姓名

080102

固体力学

01疲劳与断裂

王清远

朱哲明

02生物固体力学

王清远

蒋文涛

03计算固体力学

朱哲明

04新型材料的力学问题

王清远

080103

流体力学

01工程流体力学

许唯临

02生物流体力学

蒋文涛

03计算流体力学

蒋文涛

080104

工程力学

01工程安全与灾害力学

谢和平

朱哲明

02岩石断裂与损伤

朱哲明

03深部岩石力学

朱哲明

04岩土力学与工程

谢和平

081400

土木工程

01岩土工程

朱哲明

谢凌志

02结构工程

王清远

朱哲明

03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

谢和平

谢凌志

04桥梁与隧道工程

王清远

朱哲明

06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

龙恩深

07土木工程建造与管理

王清远

谢凌志

083001

环境科学

02环境生态学

黄成敏

03环境演变与可持续发展

黄成敏

06环境土壤学

黄成敏

07环境退化、修复与管理

黄成敏

08环境地球化学

黄成敏

83002

环境工程

01大气污染控制

江霞

02水污染控制

汤岳琴

03固体废弃物处理及资源化

汤岳琴

05环境材料

江霞

07环境生物技术

汤岳琴

0830Z1

人居环境

01人居环境规划与建设

周波

0830Z2

资源环境

02土地资源利用与管理

黄成敏

03水土保持技术与理论

黄成敏

04小流域开发与环境保护

黄成敏

0830Z3

环境生物工程

01环境微生物工程

汤岳琴

02有机废物能源生产

汤岳琴

03三废生物处理

汤岳琴

江霞

04有机废物资源化利用

汤岳琴

05污染环境生物修复

汤岳琴

备注:1.本单位申请考核制招生指标不超过6人。

2.各类专项计划和同等学力招生不实行申请考核制。

3.只招收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

三、报名与提交材料

1.专家推荐及网上报名

(1)申请者必须获得至少两位专业领域内高水平专家亲笔推荐。

(2)申请者按《四川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规定的时间履行网上报名手续。

(3)填写网报信息时,考试方式栏目中选择“申请考核”。

(4)通过申请考核的考生不需要进行现场确认。

2.提交申请材料

考生须于12月15日前向我院提交以下报名材料:

(1)申请者填写的《四川大学博士研究生考核制入学申请表》;

(2)研究生学籍在线认证报告或学位证、学历证复印件;

(3)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单(须授课单位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盖章);

(4)两位与所申请学科相关的专家签字推荐信;

(5)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方向、探索思路和计划(3000字);

(6)学术论文、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陈述与证明;

(7)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8)应届硕士毕业生尽量提供硕士学位论文或学位论文的详细摘要和目录。往届生须提供学位论文。

考生须保证学历、学位证书和其他申请材料的真实性。

四、 考核流程

1.核查申请材料

我院将检查考生的申请材料是否齐全,审查考生报考资格是否符合条件,查验考生的学籍在线认证报告或学位学历证书、外语及核心成果等材料的真实性。所有申请材料一并存档,经我院或认证部门查证材料和信息为不实者,取消申请资格,已录取的取消学籍。

2.申请材料评估

我院遴选专家对申请考生材料进行评估,根据材料评估成绩,结合招生规模,确定参加复试考核的考生名单,通知入围考生前来我院参加复试考核,并按录取口径公示参加复试考生有关信息。

3.复试考核

我院组织考核小组对通过申请评估的考生进行复试考核,重点考察申请者已有学术成就、专业创新能力、专业发展潜力和外语能力,判断是否具有真才实学。考核内容应涵盖申请者的专业基础情况、外语口语及写作能力、现有学术成果水平、专业创新能力、专业志向和兴趣,同时考察申请者其他综合素质。

复试考核的形式与安排详见我院复试考核通知。

4.体检

体检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拟录取考生须于次年5月30日前向我院提交由政府设立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或四川大学校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原件。

五、录取

1.录取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进行。

2.考生总成绩=材料评估成绩*0.5+复试考核成绩*0.5。

3.依据考生总成绩按照录取口径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4.网上公示拟录取名单,经体检、政审、调档等流程后,向拟录取新生发录取通知书。

六、举报受理

建筑与环境学院纪委办公室

联系方式:028-85999799

邮箱:scu99sbl@scu.edu.cn

七、其他说明

1.报名参加申请考核但未通过材料评估或复试考核的考生,可在博士普通招考报名截止日期前重新报考,并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2.博士申请考核制招生择优录取,没有必须完成计划要求。

3.咨询方式及材料邮寄地址

所有申请考生均需邮寄一份纸质版材料(快递单上备注:申请考核制),同时提交电子版材料(压缩文件形式,命名:硕士就读学校+姓名+申请考核入学材料)。

联系人:周沁刘艺婷老师

咨询电话:028-85404242

材料邮寄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一环路南一段24号四川大学建筑与环境学院研究生办公室-望江校区行政楼大楼108室。(请选择快递公司妥善邮寄,不接收挂号和平信)

邮箱:zhouqin928@sina.com

邮编:610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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