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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四川大学建筑与环境学院2025-2026学年各项社会奖助学金评选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时间:2026/10/26 19:37:17 | 编辑: | 审核: | 点击: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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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各班级:

为支持四川大学建筑与环境学院教育事业发展,鼓励在校学生刻苦学习、积极向上,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院社会设立了多项奖助学金。经过与社会奖助学金设立方协商,现将2025-2026学年各项社会奖助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助学金设置

1、一鸣奖学金

2、王谦青年(励学)助学金

3、四川大学˙土木行健助学金

4、之和环保助学金

各项奖助学金评选办法见附件。

二、评选程序

1、符合条件的学生本人提交申请,于2026年11月2日上午10:00前将相应奖助学金申请表、汇总表和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以“年级+专业+姓名+申请项目全称”命名)发送至邮箱519889028@qq.com。

2、班级民主评议、年级辅导员填写推荐意见,确定推荐人选。

3、由学院社会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或学院各系社会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奖助学金设立方代表、非参评学生代表对推荐人选进行评定,并对评定结果进行3天公示。公示无异议,确定最终获奖、受助学生名单。

三、注意事项

1、学生因出国、出境交流等原因不在学校学习一学期及以上,不得参评其不在本校学习期间所在(学)年度的社会奖学金;不在学校学习不足一学期,且返校参加相关考试者,由教务部门认定其学习成绩,经学院认可后可参评社会奖学金。

2、所有成果必须在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期间获得。

3、所有参评论文必须以四川大学建筑与环境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所有获奖、专利必须以四川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

四川大学建筑与环境学院

2026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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