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2026年博士研究生全部实行“申请-考核”制招生。
一、招生计划
我单位2026年计划招收博士研究生总计63人,已招收直接攻博7人。实际招生人数待国家下达2026年招生计划后做适度调整。
二、报名
(一)报考条件
1.考生须思想品德良好,身体健康,具备《四川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规定的各项报考条件。
2.除国家专项计划和专业学位博士外,原则上不招收定向生。
3.外语报名条件:申请者外语水平原则上需至少达到其中一项者:(1)国家大学英语四级成绩≥425分;(2)托福成绩≥80分;(3)雅思成绩≥5.5分;(4)硕士阶段英语免修或成绩≥80分;(5)在国(境)外国家或地区获得过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位且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位认证。
4.报考科学学位:须以本人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公开发表或录用高水平学术论文至少一篇(需提供检索证明或提供论文DOI号与原文全文或录用证明)。
报考专业学位:须以本人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公开发表或录用高水平学术论文至少一篇(需提供检索证明或提供论文DOI号与原文全文或录用证明);或以第一发明人授权国家发明专利1项;或主持一项立项经费大于20万元的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注:论文“第一作者”是指排名第一位的第一作者。论文若有两个共同第一作者(或共同通讯作者)则按二分之一折算论文数量;有3个及以上的共同作者或导师与他人为共同第一作者,本人排名第三位的论文不予认定。
5.由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正高职称专家分别出具的书面推荐,其中一份必须为报考导师推荐(若报考导师为副高职称,则需提交三份,即报考导师与其他两名正高职称专家的推荐)。
(二)网上报名和缴费
网上报名和缴费时间为2025年11月27日9:00至2025年12月17日22:00。考生报名前务必仔细阅读《四川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和我单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按要求完成网上报名和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和缴费者视为报名无效,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提交申请材料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须下载 “提交博士研究生入学申请材料自查表”(附件1),并按照下列“博士研究生入学申请材料提交清单”的顺序整理申请材料(申请材料需胶装成册,材料封面请注明标题“2026年博士入学申请材料”,标题下面注明“申请人姓名、联系电话、报考专业、报考导师”,自行添加目录及页码)。
在2025年12月19日17点前将自查表和申请材料纸质版寄送达我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联系地址:四川大学望江校区行政楼102办公室;联系人:马老师;联系电话:028-85405257;建议使用顺丰快递)。
博士研究生入学申请材料提交清单
顺序 |
材料内容 |
备注 |
1 |
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
(1)拟报考定向的考生或正在履行合同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考生,报名信息表中“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栏必须由单位签署意见和盖章。 (2)应届毕业生由考生所在院校签署报考意见和盖章。 (3)往届毕业生暂无固定单位的,请盖档案所在地公章(如**人才交流中心)。 注意:请务必正确、完整填写报考信息(如报考专业、学习方式、报考类别等)。 |
2 |
研究生学籍在线认证报告或已获得的最高学位证、学历证复印件 |
硕士应届毕业生提供硕士生学籍在线认证报告。往届生提供学历证和学位证复印件。 国(境)外硕士学历获得者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复印件。 |
3 |
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
包含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页上 |
4 |
专家推荐书(附件2) |
由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正高职称专家分别出具的书面推荐(其中一份为报考导师推荐,若报考导师为副高职称,则需提交三份,即报考导师与其他两名正高职称专家的推荐) |
5 |
各类外语水平证书或证明复印件 |
|
6 |
硕士研究生阶段的学习成绩单 |
须培养单位相关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盖章 |
7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附件3) |
字数限2000字以内 |
8 |
硕士毕业论文(或摘要)和学位论文评阅意见书复印件 |
(1)应届硕士生提供开题报告(须有硕士导师签名、学院盖章); (2)往届硕士生提供硕士毕业论文(或摘要)和学位论文评阅意见书复印件。 |
9 |
考生参与科研项目、已公开发表论文、出版专著、专利、获奖等情况的复印件 |
(1)论文须提供检索证明或提供论文DOI号与原文全文或录用证明; (2)出版专著需提供封面、版权页(ISBN号)、目录、相关章节首页、作者信息页等; (3)专利提供授权发明专利证书; (4)参与科研项目提供项目任务书(或合同)、参与人员页面等; (5)各类获奖证书等证明。 |
10 |
在职考生报考定向或非定向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 |
须在职单位或单位人事部门盖章 |
11 |
军队在职干部报考研究生推荐审批表复印件 |
报考强军计划的考生提供 |
12 |
部省合建高校研究生专项计划考生推荐函 |
报考部省合建计划的考生提供 (仅面向西藏大学开展) |
13 |
援藏计划研究生专项考生推荐函 |
报考援藏计划的考生提供 (西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教育厅出具) |
14 |
同等学力相关材料 |
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外语六级或在职人员申请授硕士学位外语考试合格证书、发表论文原件及复印件、修读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硕士学位必修课程成绩证明(须培养单位相关部门盖章) |
15 |
博士申请汇总表(附件5) |
仅需电子版,以“2026博士申请-报考专业-姓名”命名,发至邮箱250822356@qq.com |
特别提示:
①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者资格审查不合格;
②所有材料提交后不予退回;
③材料接收过时不再受理。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按要求准确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因不符合我单位博士研究生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或因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或提供材料不符合要求、违反学术道德规范等造成后续不能参加考核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报名信息经考生提交后一律不作修改,若确需修改的,应在网上报名截止前重新报名。
三、选拔程序
1.资格审查
我单位将根据考生的网上报名情况和提交的入学申请材料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审查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是否提交完善的入学申请材料、是否按时完成缴费手续。资格审查结果预计在2025年12月底前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四川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scu.edu.cn/bsqr/index或我单位网站相关通知。
2.材料评议
我单位将组织专家对考生的入学申请材料进行集体评议打分,材料评议成绩满分100分。材料评议结果预计在2026年1月中旬公布。我单位将根据考生的材料评议成绩,结合招生计划数确定进入复试考核环节的人员名单。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博士研究生的需参加政治理论考试,非同等学力的考生无需参加。考试由学校统一组织,考试合格成绩为60分。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复试
我单位在复试环节对考生的思想品德、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外语水平和综合素质等进行综合评价和全面考察。复试考核的形式为面试,具体安排详见我单位博士研究生复试通知。考生参与复试考核时间应不少于30分钟/人。复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录取。
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阶段加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将在复试通知中公布。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我单位在复试的同时,对考生本人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的现实表现进行考核。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单位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须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录取
1. 考生总成绩=材料评议成绩×60%+复试成绩(百分制)×40%
2.录取按照“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进行,依据招生计划、录取口径、考生总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3.拟录取考生须于公示期内向我单位提交由政府设立的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或四川大学校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原件。体检标准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执行。
4.网上公示拟录取名单,经体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调档等流程后,向拟录取新生发录取通知书。
五、招生咨询方式
电话:028-85405257 E-mail:250822356@qq.com
六、受理举报渠道
建筑与环境学院纪委办公室
联系方式:028-85999799 邮箱:scujhjw@163.com
七、其他说明
考生的资格审查结果、材料评议成绩、复试成绩和拟录取结果请登录四川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招生”专栏(http://yz.scu.edu.cn/)或我单位网站查询。
附件:
1.提交博士研究生入学申请材料自查表
2.专家推荐书
3.研究计划书
4.在职考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5.博士申请汇总表
四川大学建筑与环境学院
2025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