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建筑与环境学院2024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来源: | 发布时间:2023/09/19 16:39:09 | 点击:

为做好硕士推免生和直博生的招生工作,根据《四川大学2024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章程》,现将建筑与环境学院硕士推免生和直博生接收工作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身体健康,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来自高水平学科、院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且获得本人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

3.顺利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

4.直博生报考类别只限全日制非定向就业,本硕博连读计划只面向四川大学的优秀本科生选拔。

二、接收专业、人数

我院相关招生专业可接收硕士推荐免试生和直博生。具体招生专业、人数等详情请查阅《四川大学2024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含直博生)。各学科招生人数为预计招生人数,实际招生人数会根据生源情况做适度调整。

、申请、复试、录取程序

1.基本原则

学院按照“先申请、先审核,择优选拔,额满为止”的原则,实行动态进程式录取。

2.申请

申请程序有以下五步

步骤一:获得推免生资格且符合申请条件者(已参加本院夏令营同学也一定填报但不用参加复试,即日起至9月22日中午12点前,点击进入我校研究生推免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如已经注册过夏令营,不用重新注册,用夏令营帐号密码登录即可,报名网址如下:

https://yz.scu.edu.cn/xly/login/

步骤二:即日起至预推免报名结束前,凡符合申请条件者均可发个人简历(个人简历请附一寸免冠照片,邮件命名为:报考学科-方向-姓名)至以下邮箱:

    080100力学/085600材料与化工:范老师haidongfan8@foxmail.com

    081400土木工程/085900土木水利:施老师shiyuanfeng@scu.edu.cn

    083000环境科学与工程/085700资源与环境:余老师yuj@scu.edu.cn

    083300城乡规划学/083500城乡规划:吴老师up_scu@sina.com

    086200风景园林:陈老师11719368@qq.com

申请直接攻博的学生(含本硕博)还需提交《四川大学2024年招收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入学申请表》(见附件1),申请表电子版请9月22号中午12点前发往邮箱:2402426169@qq.com;纸质申请表须在9月25日前提交到我院研究生办公室(寄送地址见步骤五处)。

步骤三:预计9月28日开始(此为预计时间,具体以教育部规定时间为准),获得推免生资格且符合申请条件者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填报志愿。申请硕士研究生的在“招生类型”一栏选择“硕士”;申请直接攻博的在“招生类型”一栏选择“直博生”。

网址:http://yz.chsi.com.cn/tm

步骤四:在“推免服务系统”获悉填报专业志愿信息后,通过考核的考生,我们将尽快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发布待录取通知,申请人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尽快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录取,否则按规定视为放弃。

步骤五:拟录取考生需交验以下书面材料:

1)学生证、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2)其他各种能力证明材料(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复印件;

3)由政府设立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或四川大学校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参考模板见附件2)。

材料寄送地址:

成都市一环路南一段24号四川大学行政楼102室

电话:85401515,张老师

邮编:610065。

邮寄建议:EMS或顺丰快递(注:顺丰同城无法接收),并在信封或快递正面注明“四川大学建筑与环境学院推免(或直博)申请材料”

3.复试

学院获悉申请信息后,经专家组资格预审,对合格者及时通知复试时间和复试形式,具体由专家组根据学生情况而定。

4.录取

凡通过复试且被我院拟接收的申请人,我校将尽快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发布待录取通知,申请人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12小时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录取,否则视为放弃。

四、奖助学金

四川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完备,由国家奖助金和学校奖助金两部分构成。国家奖助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学校奖助金包括学校学业奖学金和学校“三助”岗位津贴。具体情况请详见《四川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方案》(修订)(详情参见我校研究生院官网)。

五、咨询、联系方式

四川大学建筑与环境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28-85401515 Email:2402426169@qq.com

六、举报受理渠道

建筑与环境学院纪委办公室:028-85997757;Email:scu99sbl@163.com

  1. 其他事项

    1. 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若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不予录取。

    2. 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3. 申请人目录查询、信息注册、上传照片、缴费、填报志愿、接收复试和待录取等都在“推免服务系统”上进行,已被四川大学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或直博生的录取资格。

    4.违规违纪者、学术不端者、诚信缺失者不予录取。已经拟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四川大学建筑与环境院

    2023年9月19 日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