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四川大学建筑与环境学院2020-2021年度各项社会奖助学金评选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2-04-14 16:11:35点击次数:


学院各班级:

为支持四川大学建筑与环境学院教育事业发展,鼓励在校学生刻苦学习、积极向上,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社会各界于我院设立了多项奖助学金。经过与奖助学金设立方协商,现将2020-2021年度各项社会奖助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助学金设置

1、四川大学˙英汉奖学金

2、四川大学˙土木行健助学金

3、四川大学˙02级土木3班校友助学金

4四川大学˙环境系校友助学金

5四川大学˙鑫海造价助学金

6鼎仁集团奖助学金

各项奖助学金评选办法见附件。

 

二、评选程序

1、辅导员老师向各班下发学院各项社会奖助学金评选办法。

2、符合条件的学生本人提交书面申请,填写相应奖助学金申请表和汇总表,附相关证明材料,420下午15:00将相关材料交辅导员老师。

3、经过班级民主评议、年级辅导员填写推荐意见,确定推荐人选。

4、由学院社会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奖助学金设立方代表、非参评学生代表对推荐人选进行评定,并对评定结果进行3天公示。公示无异议,确定最终受助学生名单。

 

三、注意事项

1、学生因出国、出境交流等原因不在学校学习一学期及以上,不得参评其不在本校学习期间所在(学)年度的校友奖学金;不在学校学习不足一学期,且返校参加相关考试者,由教务部门认定其学习成绩,经学院认可后可参评校友奖学金。

2、所有成果必须在202091日至2021831日期间获得。

3、所有参评论文必须以四川大学建筑与环境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所有获奖、专利必须以四川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

 

 

 

四川大学建筑与环境学院

2022414

 

招聘信息 | 学院介绍 | 机构设置 | 师资队伍 | 科研平台 | 学科建设 | 教学评估


学院地点:成都市四川大学行政楼一楼(望江)
党政办:85405534、85408889 教育发展中心:85405613、85463775 学生工作组:85407049
成都市双流区川大路建环大楼(江安) 党政办:85990865、85999959;学生工作组:85990968
Copyright@2010-2080 acem.scu.edu.cn All Right Reserved 版权所有:四川大学建筑与环境学院
网站备案:蜀ICP备05006382号 邮编:61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