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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与环境学院关于2021—2022学年寒假放假有关事项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2-01-13 12:47:01点击次数:

建筑与环境学院关于2021—2022学年
寒假放假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位老师、同学们:

根据学校和学院相关工作安排,现将2021—2022学年寒假放假时间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1.按照校历安排,2021—2022学年寒假自2022年1月19日起,2月16日止。2022年2月17日至2月18日为在校生报到注册时间;2022年2月18日—20日为本科生补、缓考时间;2月21日起正式行课。

2.在确保学院各项工作正常运行和做好新学期开学准备的前提下,学院教职工从2022年1月19日开始,分期分批安排轮休。于2022年2月17日开始上班。

 

二、有关事项

1.寒假期间尽量减少非必要出行,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和境外地区。学生按规定做好离校报备。教职工应带头在川休假,离开四川省范围需提前向学院报告并经同意后再填写备案表(见附件1)。坚持每日健康打卡,科学做好个人有效防护,减少聚集,保持社交距离,做好疫情防控。如出现发热、咽痛、咳嗽、腹泻等症状,及时到校医院发热门诊或定点发热门诊就诊,期间做好个人防控,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2.各实验室、办公室要切实做好寒假期间安全保卫、保密、防火、防盗及交通安全等工作,特别要加强对水电气、易燃易爆及剧毒物品、药品库房、锅炉房及基建施工、贵重精密仪器设备的管理,对重点部位要加强值班、巡查及防范,确保假期校园安全稳定。

3.学生工作组和研究生导师切实做好学生寒假离校和开学报到工作,合理制定“一人一档”学生离校、留校工作方案和信息台账以及分批次开学报到工作方案。学院将按照学校疫情防控要求,坚持“错峰”原则,组织学生分批次有序开学报到,学生根据学校发布的“一对一”通知返校,未接到通知的学生暂时不到校。

4.学院将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常态化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特别是加强校园管理和进出人员管控,做好学生管理、服务保障和社区疫情防控工作,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严控聚集性活动。切实做好留校学生及教职工假期的生活及活动,切实维护校园正常秩序。

5.认真做好寒假期间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所有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保持通讯畅通,严禁擅离职守,遇有紧急、重要事项或重大突发事件,在及时妥善处置的同时,立即报告本单位值班领导和学校党委办公室和校长办公室,不得迟报、漏报、瞒报和错报。

6.寒假轮休期间的工作日,学院行政安排人员在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到望江校区行政楼102坐班,为师生办理盖章等事宜,请师生按照《建筑与环境学院印章使用、管理规定(试行)》的要求前往办理。

 

建筑与环境学院学院值班电话:028-85405534

寒假期间相关工作负责人员:

会议室管理:    谢伦武老师

宣传工作:       钱玉琼老师

外事工作:       曾伟珉老师

党务工作:       陈乐辰老师

车辆预约:       张四维老师

设备建账:     马    涛老师


 

建筑与环境学院

2022113





附件1 学院教职工备案表

 

按照学校要求,教职工要坚持每日健康打卡,尽量减少离川,做好个人防护,不去中高风险地区,确因特殊原因需离川,须向学院领导请假,同意后才能填写备案表,未请假离川备案视为无效。

(教师请假离备案表https://www.wjx.cn/vj/hGfRy4J.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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