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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暑期办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有关事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1-07-12 10:42:52点击次数:

关于暑期办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有关事宜的通知

 

学院党委暑期集中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的时间为:819日。需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有关事宜的党员,请带齐相关材料,具体改派流程如下:

1.改派流程:

党组织关系转往四川省内单位,在系统内已完成党组织关系转接的毕业生党员:应到党组织关系接收单位进行改派。

党组织关系转往四川省内单位,在系统内尚未完成党组织关系转接的毕业生党员:需向建筑与环境学院党委提交改派申请,由学院党委审核通过后,在系统内办理改派。其中,申请改派到四川省外单位的,个人还需领取纸质介绍信。

党组织关系转往四川省外单位,已经将介绍信交到接收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应到党组织关系接收单位进行改派。

党组织关系转往四川省外单位,尚未将介绍信交到接收单位的毕业生党员:需向学院党委提交改派申请,由学院党委审核通过后,在系统内办理改派。申请改派到四川省内单位的,个人需退回原纸质介绍信。申请改派到四川省外单位的,个人需交回原纸质介绍信后领取新的介绍信。

2.改派需提交的资料:

变更就业单位、需要更改党组织关系转移单位的:应先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就业报到证改派手续,凭新的就业报到证到学院党委办理(组织关系转移单位需与就业报到证上的单位一致)。

变更就业单位而无需办理就业报到证改派,但需要更改党组织关系转移单位的:凭三方协议(或与单位签订的劳务合同、接收函等证明材料)到学院党委办理(组织关系转移单位需与协议或合同上的单位一致)。

拟将党组织关系变更转往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凭户口迁移证(或身份证、户口簿等证件、证明材料)到学院党委办理(组织关系转移单位需与户口迁移证或证件、证明材料上的地址一致)。

其他情况:可由接收党组织出具同意接收组织关系的函,到学院党委办理(接收函上需注明接收党组织名称)。

如需请人代办,应需持党员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前来办理。

办理地点:望江校区行政楼102办公室,联系电话:028-85408889。


中共四川大学建筑与环境学院委员会

2021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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