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评优工作的通知
根据《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教高函〔2019〕13号)和《四川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川大教〔2013〕116号)的要求,2020年度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下简称“大创”)项目现已进入结题阶段,学校及学院将组织开展结题及评优工作,教务处通知链接详见http://jwc.scu.edu.cn/info/1081/7328.htm。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结题工作
1. 项目结题要求
请项目团队对照项目申报书,在导师指导下填写《四川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结题申报书》(附件1)及相关信息,重点梳理项目成果并详细记录,同时登陆“四川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管理系统”(http://jxyw.scu.edu.cn:8081/cdcxcy/)完善“学生活动记录”,并在线填写结题申报书,完成情况以系统提交为准,申报系统将于2020年11月2日24:00关闭。
2.项目评审
(1)创新训练类(非交叉学科)
学院组织各系专家评审组对项目进行线上结题评审。学院对创新训练类项目按照评审结果排序并评优,原则上按2020年创新训练类项目立项总数依次定级为“优秀”(比例不超过15%)、“良好”(比例不超过25%)、“合格”和“不通过”,并直接在《结题情况汇总表》中勾选。学校将组织评审专家就获评“优秀”和“良好”的项目进行抽查。
(2)创新训练类(交叉学科)、创业类项目
2020年11月3日至11月9日,教务处组织专家对创新训练类(交叉学科)、创业训练类和创业实践类项目进行线上结题评审。根据评审成绩排序,依次定级为“优秀”(比例不超过15%)、“良好”(比例不超过25%)、“合格”和“不通过”。
3. 对于个别确实因客观困难,不能按期结题的项目,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
(1)申请延期:填写《四川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延期结题申报书》(附件3),延期结题至次年项目中期检查阶段;
(2)申请终止:填写《四川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终止申报书》(附件4)。终止项目仍需做好设备及经费验收等工作。
申请终止或延期的项目需要在2020年11月2日前单独附书面申请(指导老师签字、学院盖章),将终止及延期的申报书扫描版发到scuchen305@163.com,并将纸质版申报书交至江安建环楼A216陈浩老师处。特别注意:延期及终止申请必须征得指导老师同意。延期后项目成员不能在本科学习期间完成的项目,不得延期;国家级、省级项目原则上不得延期。延期项目失去推优资格。
4. 项目结题后,项目成员可以申请创新创业教育学分。
二、结题成果收集与统计
本科生作为核心人员参与的高质量学术论文、发明专利和科创类竞赛奖项等指标体现了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的显著提高,在国家层面越来越受重视,已纳入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入选作品的评选标准。请项目团队按要求在大创系统内上传“成果登记附件”。
三、展示评优
学校将举办大创优秀项目展示活动,请评审为“优秀”的项目参照项目展板格式(附件5)以电子文档形式排好版后,在11月10日前发送至邮箱scuchen305@163.com,优秀项目有机会优先推荐入选次年的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
四、工作联系人
教务处联系人王老师电话:028-85400142,邮箱:cxcy@scu.edu.cn
学院联系人陈老师电话:028-86046332,邮箱:scuchen305@163.com
系统工程师雷工QQ:1187156433
教务处
建筑与环境学院
2020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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