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本科生教育 > 本科教育教学活动 > 正文
建筑与环境学院基层教学活动工作简报——建筑学教研室——建筑学教研室

建筑与环境学院基层教学活动工作简报

——建筑学教研室

 


建筑系为了保障本科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的教学质量,提高学生综合分析解决实际工程问题的能力和实践动手能力,一年来,建筑系围绕新时代本科教育改革发展大讨论,专业认证、卓越工程师计划、教改、教学师资队伍建设和大学生创新创业指导等方面开展了一系列教研活动。全系教师积极参与,踊跃献言献策,教研活动对教学质量的提升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

一、开展学习《四川大学本科课堂教学管理办法》教研活动

202112月,建筑系建筑学教研室在望江行政楼会议室,集体学习了《四川大学本科课堂教学管理办法(修订)》。曾艺君宣布了有关学习《四川大学本科课堂教学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和要求,并详细说明了学校制订并实施《四川大学本科课堂教学管理办法(修订)》(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宗旨和意义。随后,与会老师围绕《管理办法》中的各项条例草案展开讨论,认真讨论学习了四川大学的办学定位,教学与学生的角色定位,课堂设置与教学方案,课堂教学要求与教学纪律,课后辅导与师生互动,尤其是过程考核与教学反思,教学评教结果应与职称晋升、岗位考评、职务晋升密切联系起来。

二、202112月,教研室老师向2022级建筑系同学们介绍课程单元(模块单元)的教学并收集反馈意见。


三、积极推进建筑设计系列课程集体公开评图

为加强设计课程系列的交流,促进教学过程的公开,以便对每个课程单元(模块单元)的教学及时作出评议与反馈,经教研室多方讨论,自2019年春季学期起,建筑设计课程系列执行集体评图的规定,具体如下:

1、建筑设计教学年级组在课程单元提交正图时(后),及时组织每个课程单元的集体评图。

2、年级组每位设计任课教师对每位同学的设计成果给出成绩评定。

3、每位设计任课老师的成绩评定综合后的平均分占学生最终成绩的60-70%;指导老师的平时成绩占学生最终成绩的30%-40%;合计100%

4、若学生延迟交图,延迟一周内扣总成绩10分;延迟二周内扣总成绩20分。超过两周计为不及格。

今后,将逐步推进教学年级组集体答辩评图(分组);不同年级组适当比例的混合评图;部分校外专家参加的公开评图。




更新时间:2021-12-15 21:04:58点击次数: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