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目前尚有部分专业一志愿生源不足,可接收调剂。根据《四川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中关于调剂工作的规定,经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研究,具体调剂说明如下:
一、接收调剂的专业及指标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计划接收调剂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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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600
| 材料与化工(全日制)
| 7
|
085700
| 资源与环境(非全日制)
| 10
|
085900
| 土木水利(非全日制)
| 8
|
095300
| 风景园林(非全日制)
| 14
|
二、接收调剂的基本条件
根据2023年四川大学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相关文件,调剂考生需满足以下全部条件:
1、初试统考成绩需达到建筑与环境学院2023年相应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合格分数线(单科及总分要求均需达到分数线要求)。
2、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须相同。若统考科目不同,统考英语(一)的专业可以调入英语(二)的专业,统考数学(一)的专业可以调入数学(二)或数学(三)的专业,统考数学(二)的专业可以调入数学(三)的专业,反之不可调。
3、非全日制需满足在职定向,并参加了建筑与环境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且复试成绩合格。
各专业接收的调剂生应同时满足的其他学科及学术要求:
序号
| 接收调剂学科专业代码及名称
| 应同时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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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要求(一志愿报考学科专业代码及名称)
| 学术要求(初试科目必须为四川大学自命题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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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085600材料与化工
| 085600材料与化工
080100力学
| 848材料科学基础
843工程力学(含理论力学及材料力学)
|
2
| 085700资源与环境
| 085700资源与环境
083000环境科学与工程
| 838环境学
|
3
| 085900土木水利
| 085900土木水利
081400土木工程
| 833材料力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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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095300风景园林
| 095300风景园林
| 344风景园林基础
836风景园林设计与快速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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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调剂程序
1、请有调剂意愿且符合上述调剂条件的考生在4月1日9:00前将以下材料发送至邮箱2402426169@qq.com,邮件名称:申请调剂专业+原报考专业+复试成绩+姓名
① 《四川大学建筑与环境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申请表》(附件1);
② 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协议或劳动用工合同等有效证明扫描件(非全日制考生提供)。
2、全日制调剂复试安排:
① 报到
时间:4月3日上午8:30-9:20
地点:四川大学望江校区行政楼128室
② 笔试
时间:4月3日9:30-11:30
科目:力学综合
地点:四川大学望江校区行政楼128室
③ 综合面试
时间:4月3日13:00-
地点:四川大学望江校区行政楼128室
注:
复试报到所需材料:请各位考生于4月2日22:00前将准备的时长为5分钟的个人陈述PPT(包括自我评价、学业成绩、获奖情况、科研成果、专业志趣等),以PDF格式,文件命名为姓名-专业,发送邮箱2236125417@qq.com。提交PPT后原则上不再进行修改及更换。
成绩计算:复试为差额复试。复试成绩总分为200分,其中笔试部分占100分,面试占100分,笔试和面试成绩之和为复试成绩。复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应不低于60分,否则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计算参考加权公式:S总=S初(百分制)*60%+S复(百分制)*40%。
3、非全日制调剂录取:无需二次复试,根据总成绩进行排序,从高到底依次录取。
四、注意事项
1.非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与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在从事一定职业或参与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灵活时间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2.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精神,非全日制研究生在校期间不享受奖助学金,学校不安排住宿。
3.未尽事宜请参考我院复试通知
四川大学建筑与环境学院
2023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