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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学建筑与环境学院2021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体检、政审及调档通知

来源: | 发布时间:2021/04/19 10:10:20 | 点击:

四川大学建筑与环境学院2021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体检、政审及调档通知

 

根据《四川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经对初试和复试成绩的综合认定,建筑与环境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工作已基本结束。请所有拟录取考生注意以下事宜:

一、体检

具体要求见四川大学建筑与环境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通知第七条。

四川大学本校应届拟录取考生可按照如下要求参加体检工作:
   1、考生可凭一卡通在工作时间到所在校区校医院,领取体检表做硕士研究生录取体检
   2、各校区校医院领取体检表时间:
  望江:新区二楼领表,2:30-5:30
  江安:门诊收费室领表,9:00-11:10,13:00-16:30
  华西:门诊挂号收费室领表,8:10-11:30,2:30-5:30

体检表附件1交回/邮寄地址:建筑与环境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四川大学望江校区行政楼一楼108办公室,陈老师收,电话028-85404242

请还未交回体检表的考生抓紧时间交回,避免影响录取结果。

二、政审

所有拟录取考生(含推免生及非全日制考生)需联系所在单位下载并出具加盖鲜章的政审表(附件2,并于20215141700前寄回

三、调档

所有拟录取的非定向考生(含推免生)均须领取调档函,请于20214 30前下载并填写调档函邮寄信息(附件3与身份证扫描件一起打包发送至邮箱874063892@qq.com,邮件名:调档函邮寄信息+学生姓名+录取专业(方向)。学院出具调档函后将统一邮寄给考生,请务必保证邮寄信息准确有效。

往届生人事档案需在20216月10前寄回,应届生档案待毕业时由本科所在学校直接寄至我院。

拟录取的定向生无须领取调档函,档案材料留存在原单位。

 

四、其他注意事项

1、四川大学本校应届毕业生无需填写政审表和领取调档函;

2、保留入学资格的,请考生书面申请,单位出具证明,于20215141700寄回或交到我院研究生办公室

3、政审表和档案交回/邮寄地址:四川大学望江校区行政楼一楼108办公室,老师收,电话:028-85407049, 邮编610065;

保留入学资格申请交回/邮寄地址:四川大学望江校区行政楼一楼108办公室,老师收,电话:028-85404242, 邮编610065。

请务必于规定时间内提交所需材料,避免影响录取通知书的发放。

4、党组织关系的转接及奖助金评定请留意录取通知书及附件中的相关说明。



四川大学建筑与环境学院

2021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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