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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学建筑与环境学院2021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接收调剂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1-04-06 09:55:07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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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学建筑与环境学院2021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接收调剂的通知

目前尚有部分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一志愿生源不足,接收调剂。根据《四川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中关于调剂工作的规定,经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研究,具体调剂说明如下:

  1. 接收调剂的专业指标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计划接收调剂指标

085900

土木水利

14

085700

资源与环境

17

095300

风景园林

13

 

二、接收调剂的基本条件

根据2021年四川大学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相关文件,调剂考生需全部满足以下条件:

  1. 初试统考成绩需达到建筑与环境学院2021年相应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合格分数线;

  2. 参加了建筑与环境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且复试成绩合格;

  3. 统考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 满足在职定向要求;

  5. 各专业接收的调剂生应同时满足的其他学科及学术要求

     

     

序号

接收调剂学科专业

代码及名称

满足

学科要求一志愿报考学科专业代码及名称)

学术要求(初试科目必须为四川大学自命题科目)

1

085900土木水利

085900土木水利

833材料力学

 

2

085700资源与环境

085700资源与环境

838环境学

3

095300风景园林

095300风景园林

344风景园林基础

836风景园林设计与快速表达

 

三、调剂程序

请有调剂意愿且符合上述调剂条件的考生在4月812:00前将以下材料发送至邮箱874063892@qq.com,邮件名称:申请调剂专业+原报考专业+复试成绩+姓名:

1.《四川大学建筑与环境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调剂申请表》(附件1)

2. 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定向协议或劳动用工合同等有效证明扫描件。

四、注意事项

1. 非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与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在从事一定职业或参与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灵活时间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2. 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精神,非全日制研究生在校期间不享受奖助学金,学校不安排住宿。

 

四川大学建筑与环境学院

202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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