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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学建筑与环境学院2021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接收调剂的通知
我院目前尚有部分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一志愿生源不足,可接收调剂。根据《四川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中关于调剂工作的规定,经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研究,具体调剂说明如下:
接收调剂的专业及指标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计划接收调剂指标 |
085900 |
土木水利 |
14 |
085700 |
资源与环境 |
17 |
095300 |
风景园林 |
13 |
二、接收调剂的基本条件
根据2021年四川大学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相关文件,调剂考生需全部满足以下条件:
初试统考成绩需达到建筑与环境学院2021年相应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合格分数线;
参加了建筑与环境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且复试成绩合格;
统考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满足在职定向要求;
各专业接收的调剂生应同时满足的其他学科及学术要求:
序号 |
接收调剂学科专业 代码及名称 |
应满足 |
学科要求(一志愿报考学科专业代码及名称) |
学术要求(初试科目必须为四川大学自命题科目) |
1 |
085900土木水利 |
085900土木水利 |
833材料力学 |
2 |
085700资源与环境 |
085700资源与环境 |
838环境学 |
3 |
095300风景园林 |
095300风景园林 |
344风景园林基础 836风景园林设计与快速表达 |
三、调剂程序
请有调剂意愿且符合上述调剂条件的考生在4月8日12:00前将以下材料发送至邮箱874063892@qq.com,邮件名称:申请调剂专业+原报考专业+复试成绩+姓名:
1.《四川大学建筑与环境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调剂申请表》(附件1);
2. 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定向协议或劳动用工合同等有效证明扫描件。
四、注意事项
1. 非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与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在从事一定职业或参与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灵活时间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2. 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精神,非全日制研究生在校期间不享受奖助学金,学校不安排住宿。
四川大学建筑与环境学院
2021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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