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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四川大学关于开展2015-2016年度 “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时间:2016/05/25 19:04:25 | 点击:

校内各单位:

根据《四川大学关于评选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及“十佳奖”实施办法》(川大人【2010】19号)要求,现将2015-2016年度“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奖项及名额

1、四川大学先进集体:15个

2、四川大学先进个人:100名(其中:优秀教师50名,优秀医务工作者25名,优秀教育工作者25名)学校鼓励先进个人的评选向一线教职工倾斜,原则上担任中层领导干部职务的教职工不参加评选。

二、评选办法

见《四川大学关于评选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及“十佳奖”实施办法》(川大人【2010】19号文件)。

三、时间安排

各单位务必在2016年6月9日前完成先进集体的申报、先进个人的推荐、公示工作,并将相关材料报学校人事处人事科(望江校区行政楼355办公室)。

四、材料要求:

1、纸质材料:各单位将《四川大学先进集体申报表》、《四川大学先进个人推荐表》、公示结果签字盖章后报学校人事处人事科。

2、电子材料:单位人事管理员、先进个人申报者登陆四川大学人事信息管理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具体流程为:

(1)先进个人:账号登陆→用户数据管理→奖励申报→先进个人申报表→增加

(2)先进集体:单位账号登陆→用户数据管理→单位申报信息→先进集体申报表→增加

填写完成后经学院人事干事网上审核后提交。请注意:系统申报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8日早上8:00。

联系人:刘畅 联系电话:85405916

四川大学人事处

2016-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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