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充分发挥每个学生的潜质和特长,充分利用学校综合性研究型大学多学科的优势,培养多学科交叉的创新创业人才,尽可能满足同学专业学习兴趣,根据学校相关会议精神和学校《关于开展2017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2017年本科生转专业二次选拔的通知》和《建筑与环境学院2017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结合学院情况,制定学院2017年本科生转专业二次选拔工作实施方案。
一、转专业原则
转专业工作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学院成立转专业领导小组、专家小组和督查小组。学院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院接收转专业工作的实施方案;学院专家小组负责选拔考核工作;学院督察小组负责对学院转专业工作全程监督并处理投诉。
为了满足学生的专业学习兴趣和发挥学生的特长,培养多学科交叉的创新创业人才,对申请转出的学生不做学分绩点和转出比例限制。
学院对于转专业学生重点考核其思想品质、理想信念、爱国情怀和学习态度、专业兴趣与特长。
二、转专业对象
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原则上为大学一年级(2016级)和大学二年级(2015级)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每位学生只能填报一个志愿,获准转专业的学生不得放弃转专业资格。原则上学生在校期间只能办理一次转专业。
当接收转专业名额已满,对未被接收的学生可根据学生意愿和考核成绩调剂到院内其它专业。
根据国家相关文件及我校招生政策等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申请转专业:
1、定向生、委培生和国防生。
2、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的学生。
3、在校期间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的学生。
4、艺术类专业的学生不能申请转入非艺术类专业。
5、外国语中学推荐报送录取的学生不能申请转入非外国语言类专业。
6、双特生。
7、护理学专业学生。
8、生命科学学院按“国家试点学院计划”政策录取的自主招生学生。
9、匹兹堡学院的学生不得申请转出匹兹堡学院。
10、其它不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转专业申请者。
三、学院转专业计划、条件以及要求
专业名称
| 拟转入人数
| 面向生源
| 条件、要求、说明
| 考核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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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
| 21
| 高考理科生
| 报名条件:(1)必修课学分绩点2.8及以上、无必修课补考或重修。
(2)土木类专业(土木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工程造价、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之间不互转。
| 形式:面试,以面试成绩排名作为录取依据,面试成绩60分以下不录取。
|
给排水科学
与工程
| 15
| 高考理科生
| 报名条件:(1)必修课学分绩点2.8及以上、无必修课补考或重修。
(2)土木类专业(土木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工程造价、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之间不互转。
| 形式:面试,以面试成绩排名作为录取依据,面试成绩60分以下不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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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价
| 11
| 高考理科生
| 报名条件:(1)必修课学分绩点2.8及以上、无必修课补考或重修。
(2)土木类专业(土木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工程造价、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之间不互转。
| 形式:面试,以面试成绩排名作为录取依据,面试成绩60分以下不录取。
|
建筑环境与
能源应用工程
| 14
| 高考理科生
| 报名条件:(1)必修课学分绩点2.8及以上、无必修课补考或重修。
(2)土木类专业(土木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工程造价、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之间不互转。
| 形式:面试,以面试成绩排名作为录取依据,面试成绩60分以下不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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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力学
| 20
| 高考理科生
| 报名条件:有志于从事与力学相关的科研、技术开发、工程设计的学生。
| 形式:面试,以面试成绩排名作为录取依据,面试成绩60分以下不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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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工程
| 8
| 高考理科生
| 报名条件:有志于从事环境保护、污染控制和防治方面的研究与应用,无必修课补考或重修。
| 形式:面试,以面试成绩排名作为录取依据,面试成绩60分以下不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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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科学
| 15
| 高考非艺术类考生
| 报名条件:有志于从事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相关研究,无必修课补考或重修。
| 形式:面试,以面试成绩排名作为录取依据,面试成绩60分以下不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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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学
| 6
(建筑系外各专业转入)
| 高考非艺术类考生
| 报名条件:具有一定的美术基础,对建筑学专业感兴趣,无必修课补考或重修。
备注:只接收2016级本科生,加试素描。建筑系外各专业同学申请批准后将编入2017级建筑大类学习,不参加大类分专业。
| 形式:素描和面试。素描成绩80分以上有资格参加面试;以总成绩(素描占60%,面试占40%)排名作为录取依据,总成绩60分以下不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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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规划
| 7
| 高考非艺术类考生
| 报名条件:有志于城乡规划计划与管理,无必修课补考或重修。
备注:只接收2016级本科生。
| 形式:面试,以面试成绩排名作为录取依据,面试成绩60分以下不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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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景园林
| 3
| 高考非艺术类考生
| 报名条件:有志于风景园林设计与管理,无必修课补考或重修。
备注:只接收2016级本科生。
| 形式:面试,以面试成绩排名作为录取依据,面试成绩60分以下不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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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转专业程序
(一)、学生申请
1、申请转专业学生要谨慎思考、并认真填写《四川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教务处网页下载,学生的在校表现由学生目前所在学院填写)。
2、申请转入我院各专业的外学院学生,于5月31日16:00前将填好的转专业申请表(按表格要求由相关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成绩单(提供必修课成绩单,由相关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及相关的证明材料交到江安校区建筑与环境学院二楼学生工作组谢伦武老师处。
3、申请转出我院各专业的学生于5月27日16:00前将转专业申请表交辅导员老师处,由辅导员填写学生在校期间表现,学院审核签字盖章后由学生本人交至申请转入学院。
4、申请院内互转的同学于5月31日16:00前将申请表及相关材料交到各自辅导员老师处。
学生本人提供的成绩单等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转专业资格。
(二)学院考核
学院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所有申请转入我院同学(包括外院申请转入我院同学和院内互转同学)的思想品质、理想信念、爱国情怀、学习态度、专业兴趣与特长等方面进行考核。具体考核方式如下,考核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申请转入专业
| 考核形式及时间
|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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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学
| 形式:素描、面试
| 考核时需带好素描、绘画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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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规划
| 形式: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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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景园林
| 形式: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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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
| 形式: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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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 形式: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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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价
| 形式: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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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 形式: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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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工程
| 形式: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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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科学
| 形式: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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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力学
| 形式: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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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根据学生考核结果和本学院转专业计划接收人数确定拟录取学生名单,并将考核结果、拟录取名单、转专业申请表报送学校教务处。
(三)学校审批
学校对学院提交的拟转专业学生名单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批,于6月中旬通过教务处网站向全校予以公示。
五、本实施细则由建筑与环境学院转专业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学院转专业投诉电话:028-85997757,邮箱:529736387@qq.com。
四川大学建筑与环境学院
2017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