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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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申报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时间:2018/07/19 15:15:49 | 点击:

建筑与环境学院全体教师:

“双一流”建设对学校基础科学研究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结合学校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改革相关文件精神和相关要求,为促进学校基础研究工作的深入开展,特别是为提升国家重大、重点项目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数量与获准率,学院现征集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

一、重点支持方向如下:

1、近两年已经或拟申请各类人才项目的青年教师;

2、近两年拟申请国家各类重点、重大项目的教师;

3、近两年拟申报省/部级和国家奖的教师。

二、支持额度及使用期限

项目支持额度8~10万元/项。经费使用进度在当年9月30日之前不低于75%,当年年底(12月30日之前)用完。科研院将按照学校统一安排,对资金的使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估,必要时进行统筹调整,被统筹经费不予归还。

三、项目申报及批准程序

1、有意申请的教师请将项目申请书于2018年7月25日之前将申请书发送至liuminscu@163.com

2、学院组织专家对申请项目进行评审,并于2018年7月28日之前返回是否资助结论,资助项目修改建议;

3、获得资助教师在2018年7月30日中午12:00之前将修改后项目申请书返回到liuminscu@163.com,学院于20187月31日之内将资金使用方案和立项支持项目经学院内公示后报科研院备案。完成备案手续后学院领取经费卡并通知受资助教师开始使用经费。

四、申请材料受理要求

1、按申请书统一格式填写附件《基本业务费培育(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 任务/预算申请书)》;

2、按要求提交电子版,最终获得资助教师用A4纸双面打印,交一份原件;

3、在申请书第部分“预期研究目标”中成果形式第一条注明具体时间(如2018年或2019年)、拟申请的人才项目、重大/重点项目以及拟申报的奖项名称。

4、联系人:刘敏 13880762097

建筑与环境学院

2018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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