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充分发挥每个学生的潜质和特长,充分利用学校综合性研究型大学多学科的优势,培养多学科交叉的创新创业人才,尽可能满足同学专业学习兴趣,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18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2018年本科生转专业二次选拔的通知》和《建筑与环境学院2018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现将学院2018年本科生转专业二次选拔工作实施方案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要求:选拔条件、考核方式与第一次公布的方案一致,详细请参见教务处网站《关于开展2018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及《关于公布四川大学2018年各学院本科生接收转专业计划及实施方案的通知》。学院相关专业的接收计划、咨询电话及联系人信息见教务处网站《关于开展2018年本科生转专业选拔的通知》附件。
二、转专业的具体安排:
(一)、学生申请
1、申请转专业学生要谨慎思考、并认真填写《四川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教务处网页下载,学生的在校表现由学生目前所在学院填写)。
2、申请转入我院各专业的学生(含院内互转),于5月28日(星期一)16:00前将填好的转专业申请表(按表格要求由相关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成绩单(提供必修课成绩单,在教务系统中打印四川大学统一格式)及相关的证明材料交到江安校区建筑与环境学院二楼教务办公室陈浩老师处。
学生本人提供的成绩单等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转专业资格。
(二)学院考核
学院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所有申请转入我院同学(包括外院申请转入我院同学和院内互转同学)的思想品质、理想信念、爱国情怀、学习态度、专业兴趣与特长等方面进行考核。具体考核安排如下:
专业
| 考核形式及时间
| 考核
地点
|
建筑学
城乡规划
风景园林
| 素描:5月30日10:00
面试:5月30日14:00
| 建筑与环境学院D505
D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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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
工程造价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工程力学
环境工程
环境科学
| 面试:5月30日14:00
| 建筑与环境学院C204
|
学院根据学生考核结果和本学院转专业计划接收人数确定拟录取学生名单,并将考核结果、拟录取名单、转专业申请表报送学校教务处。
三、学校审批
学院于2018年6月4日将拟接收的转专业学生名单报学校审核,并于6月中旬在教务处网站公示。
四川大学建筑与环境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