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学校高评委评审通过(【2019】3号、4号文),我院下列同志已具有相应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从2018年9月起聘任为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一、高级:
刘百仓 教授
陈宇 教授
二、副高
孙照勇 副教授
李亚兰 副教授
葛琪 副教授
杨洁 副研究员
张继刚(引进人才聘期考核) 副教授
建筑与环境学院
2019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