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中国特色、川大风格”的世界一流大学建设步伐,学校以“一流的人才培养,办最好的本科教育”为目标,不断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学校制定了《四川大学建最好本科之四大人才培育计划“跨学科专业-贯通式”人才培育计划》(见附件1),鼓励各位教师整合各类教学资源,积极开展交叉学科专业人才培养,实现有川大特色的“跨学科专业-贯通式”人才培育的全覆盖。
为持续贯彻实施学校关于“跨学科专业-贯通式”人才培养计划的部署,进一步推进我院跨学科人才培养平台建设,学院将启动2019年“跨学科专业—贯通式”人才培养专项项目的申报工作。基于校院两级改革举措,本年度该项目将由学院进行组织立项。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项目分类
项目类别
| 经费资助
| 建设周期
|
实验班
| 10万
| 3-4学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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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类
| 5万
| 2学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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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叉课程
| 1万
| 1学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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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申请对象、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申请对象
专项项目可以由教师本人为主体进行申请。已获得立项资助尚未完成结题工作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参与本次申报工作,但可作为项目组成员进行申报。
(二)申报条件
申报人应在近三年连续开设本科课程或指导本科学生科研活动,熟悉本科交叉复合型人才培养规律。
(三)申报要求
为确保专项项目的质量,保障每个项目能在本科学生培养过程中得到有效实施。要求作为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专项项目,作为项目参与人最多参加两个专项项目。
三、项目建设拟投入经费:10万;拟立项建设数目:2-10项。
四、项目申请有关说明
1.请参照《四川大学“跨学科专业-贯通式”人才培养专项项目申报书》(附件2)、《四川大学“跨学科专业-贯通式”人才培养专项项目申报指南》(附件3)进行申报。
2.《申报指南》为范围性条目,即只规定本专项项目计划的操作和执行范围,申报人(单位)应自行设计具体项目,只要符合《申报指南》的规定范围、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即可。
3.学院将组织专家评审对项目质量和数量进行指导和监控,审核申报项目的相关工作基础、执行能力,并在项目实施的过程中提供各类资源和条件保障。
4.申报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15日。请将项目申报书(附件2)的电子版发至:scu_305@163.com邮箱。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雨珊联系电话:85466882 85990967
附件:
1.《四川大学建最好本科之四大人才培育计划“跨学科专业-贯通式”人才培育计划》(川大教【2017】223号】)
2.《四川大学“跨学科专业-贯通式”人才培养专项项目申报书》
3.《四川大学“跨学科专业-贯通式”人才培养专项项目申报指南》
建筑与环境学院教务办公室
2019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