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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2019年四川大学建筑与环境学院立项建设教材申报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时间:2019/04/15 16:57:38 | 点击:

教材体现国家意志、社会进步、学科发展趋势和教育教学水平,是学校开展教学活动的基本工具,是解决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的重要载体,是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培养新时代担当民族复兴大任新人的有力保障。根据学校关于印发《四川大学教材建设与选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大教〔2017〕184号文件,见附件1)精神,学院决定启动2019年四川大学建筑与环境学院立项建设教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基于校院两级改革举措,本年度的教材立项建设工作将由学院先行立项。

一、立项建设教材申报工作

(一)立项原则

1.政治原则 立项建设教材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必须符合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要求。

2.重点原则 优先支持五大通识教育模块(人文艺术与中华文化传承、社会科学与公共责任、科学探索与生命教育、工程技术与可持续发展、国际事务与全球视野)课程教材;创新创业型课程和实践应用型课程教材;适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要的新兴专业、新工科、新兴交叉学科、边缘学科以及在国内外处于领先水平的学科教材;培养学生动手和创新能力的精品实验教材;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系列教材;培养学生应对未来挑战能力的教材以及贯彻十九大精神进课堂辅导读本等。

3.创新原则 优先支持反映当代科学技术的发展前沿及最新成果、具有鲜明特色的教材:优先支持能促进探究式-小班化课堂教学改革的信息化与数字化的教材出版,特别是解决教学急需,填补学科领域空白的新兴教材。

4.择优原则 优先支持符合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发展方向的、教学使用效果好,能代表四川大学水平、具有较高学术影响力的教材出版。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1.申报立项教材的主编原则上为学术造诣高、具备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在职教师;

2.所有申报立项教材必须是为满足培养方案所设置课程之需;

3.近三年内曾获得学校立项资助但尚未完成教材出版工作的教师不能作为主编申报,但可参与其它立项建设教材编写工作。

(三)立项教材的完成期限

立项教材建设期为2年,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公开出版。

(四)立项教材数目

学院拟立项建设教材2门

(五)申报程序

1.申报院级立项教材由教材主编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四川大学建筑与环境学院2019年立项建设教材申报表》(附件2),并准备相关资料(讲义、修订教材或新编教材样本),在2018年6月10日之前将申报表和相关资料的电子档发送至scu_305@163.com,纸质版本交至吴雨珊老师处;

2.学院教材建设与选用领导小组将组织专家成立评审,进行院级教材立项。

联系人:吴雨珊 85466882;85990967

附件:

1. 关于印发《四川大学教材建设与选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川大教〔2017〕184号文件)

2. 《四川大学建筑与环境学院2019年立项建设教材申报表》

建筑与环境学院教务办公室

2019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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