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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学建筑与环境学院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调剂通知(补充)

来源: | 发布时间:2019/05/10 15:49:13 | 点击:

根据《四川大学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川大研〔2017〕64号)有关规定,经建筑与环境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小组研究,2019年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安排补充如下(只接收校内调剂):

一、接收专业名称及专业来源

专业名称

接收专业来源

080100力学

力学、机械工程、航空航天力学与工程、航空航天材料科学与技术及其相关专业(学科)

二、调剂基本要求

第一志愿报考四川大学上述专业且达到该专业初试合格分数线,且同时满足我院调剂接收专业复试分数线的考生。

三、申请及咨询联系方式

1、下载填写《调剂申请表》(附件1)于2019年5月14日前连同个人简历一起发至:dongrq@scu.edu.cn

考生发送邮件时,请严格按照【申请调剂专业-初试总分-本人姓名-硕士所在学校】的统一格式修改打包材料的文档及邮件主题。如因个人申报信息错误或缺失导致未被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2、调剂复试等相关事宜会及时在我院官网上发布,请考生高度关注。

3、联系电话: 028-85404242 董老师

地址:四川大学望江校区行政楼108办公室

附件1:调剂申请表

四川大学建筑与环境学院

2019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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