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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建环学院2018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时间:2019/05/05 11:14:54 | 点击:

各位老师、同学:

根据《关于印发< 四川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川大教〔2013〕116号)文件要求,2018年度一年期“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现已进入结题阶段(教务处结题通知:http://jwc.scu.edu.cn/detail/107/6850.htm),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结题工作

(1)2018年项目结题要求

请项目负责人在导师指导下填写《四川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结题申报书》(见附件1)及相关信息,重点梳理项目成果并详细记录,同时登陆“四川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管理系统”(http://jxyw.scu.edu.cn:8081/cdcxcy/)完善“学生活动记录”。2019年5月6日0点起,项目负责人登陆“大创系统”在线填写结题申报书,完成情况以系统提交为准,申报系统将于2019年5月13日24:00关闭。

(2)请各项目负责人在5月13日前将电子版的《结题申报书)、《活动记录》、成果证明材料发至邮箱scuchen305@163.com邮件、结题申报书、成果证明材料命名格式均为:项目编号+负责人姓名+具体材料名称

(3)请各负责人集中在5月14日纸质版的《结题报告书》(一式一份)及成果证明材料交至江安建环楼A216办公室,以便后续工作开展;

(4)不能按期结题的项目,可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①申请延期:填写《四川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延期结题申报书》(见附件3),延期结题时间为2019年9月;②申请终止:填写《四川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终止申报书》(见附件4)。终止项目仍需做好设备及经费验收等工作。

申请终止或延期的项目需要单独附书面申请(指导老师签字、学院盖章)与终止及延期的申报书电子版交到教务处,纸质版申报书请由学院存档。

(5)项目结题完成后,项目成员可在毕业学年申请创新创业教育学分。

二、成果上报

请项目负责人在结题工作时务必详细填写《结题情况汇总表》中“成果登记”,提交论文、专利、获奖、著作权、研究报告、作品、商业计划书、参加会议、青红活动、软件、硬件实物等相关成果的电子版证明材料,纸质版资料由学院存档。成果登记将作为项目评优的重要依据。

三、展示评优

学校将举办“四川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论坛”,届时将对各学院优秀项目进行展示,同时将选拔优秀论文、优秀项目、优秀实物等推荐参加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从2018年起,大创年会已经被纳入学科竞赛评奖体系,成功入选2019年大创年会的项目或论文将有机会代表学校于今年10月赴浙江工业大学参加年会。

学院联系人:陈老师,电话:028-85990967,电子邮箱:scuchen305@163.com

附件:

1.四川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结题申报书

2.2018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结题情况汇总表

3.四川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延期结题申报书

4.四川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终止申报书

5.“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展板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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