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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与环境学院关于2018—2019学年暑假放假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时间:2019/07/16 19:06:00 | 点击:

各位老师、同学们:

根据学校和学院相关工作安排,现将2018—2019学年暑假放假时间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1.按照校历安排,2018—2019学年暑假自2019年7月14日起,8月31日止。2019年8月29日—30日为在校生报到注册时间;2019年8月30日—9月1日为本科生补、缓考时间;9月2日起正式行课。

2.在确保学院各项工作正常运行和做好新学期开学准备的前提下,学院教职工从2019年7月17日(即学生放假3天后)开始,分期分批安排轮休。于2019年8月29日(即下学期正式行课周前3天)开始上班。

二、有关事项

1.本科生新生报到时间为2019年8月30日、31日;研究生新生报到时间为2019年9月3日、4日。

2.学生应在2019年8月29日—30日持学生证(研究生证)到学院对应教务老师处报到注册。因事、因病不能按时报到注册者,应于9月2日前向学院提出书面证明,并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

3.各实验室、办公室要切实做好暑假期间安全保卫、保密、防火、防洪、防盗等工作,特别要加强对水电气、易燃易爆及剧毒物品、药品库房、锅炉房及贵重精密仪器设备的管理。

4.学生工作组和研究生导师要加强对假期离校学生的安全教育,及时掌握和了解假期留校学生的人数和情况。学生工作组要根据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校团委的要求,切实安排好留校学生暑假期间的生活及活动,并做好安全保障。

5.教职工要提前安排,做好新学期开学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有关人员配合教务处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补、缓考工作顺利进行,补、缓考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安排按教务处通知执行。教师应认真做好新学期行课准备工作。

6.认真做好暑假期间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所有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保持通讯畅通,严禁擅离职守,遇紧急、重要事项或重大突发事件,在及时妥善处置的同时,立即报告值班领导和学校两办,不得迟报、漏报、瞒报和错报。

7.暑假轮休期间的工作日,学院行政安排人员在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到望江校区行政楼102坐班,为师生办理盖章等事宜,请师生按照《建筑与环境学院印章使用、管理规定(试行)》的要求前往办理。

建筑与环境学院

2019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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