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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四川大学建筑与环境学院2018-2019年度鑫海造价助学金评选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时间:2019/11/07 17:35:46 | 点击:

关于开展四川大学建筑与环境学院2018-2019年度

鑫海造价助学金评选的通知

为支持四川大学教育事业发展,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四川鑫海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在我校设立“鑫海造价助学金”,资助家境贫寒的有志学子顺利完成学业。

一、评选范围

“鑫海造价助学金”在四川大学建筑与环境学院工程造价专业(2019级为土木工程专业)贫困本科生中评选。

二、评选名额及受助金额

“鑫海造价助学金”每年资助10人,其中大一4名、大二3名、大三3名。每人受助金额为3000元。

三、评选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道德品质好,团结同学,尊敬师长,模范遵守和执行学生守则及学校相关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6、积极参加社会服务和爱心公益活动。

7、参加了贫困认定,认定贫困等级为特别困难、困难或一般困难。

四、评审程序

(一)申请

1、辅导员老师向各班下发学院各项校友奖助学金评选办法。

2、符合条件的学生须由本人向学院提交书面申请,统一填写《鑫海造价助学金》申请表,并将申请表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表》等相关材料于11月11日下午15:00前将相关材料交至辅导员老师处。

(二)推荐和评审

1、经过班级民主评议、年级辅导员填写推荐意见,确定推荐人选。

2、由四川大学建筑与环境学院土木系校友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鑫海造价助学金捐赠代表、非参评学生代表对推荐人选进行评定,并对评定结果进行3天公示。公示无异议,确定最终受助学生名单。

附件:

1、鑫海造价助学金申请表

2、鑫海造价助学金汇总表

四川大学建筑与环境学院

2019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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