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硕士推免生和直博生的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四川大学2020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章程》,现将建筑与环境学院硕士推免生和直博生接收工作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身体健康,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应届本科毕业生且获得本人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
3.顺利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
4.直博生报考类别只限全日制非定向就业。
二、接收专业、人数
我院相关招生专业可接收硕士推荐免试生和直博生。具体招生专业、人数等详情请查阅《四川大学2020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含直博生)。各学科招生人数为预计招生人数,实际招生人数会根据生源情况做适度调整。
三、申请、复试、录取程序
1.基本原则
学院按照“先申请、先审核,择优选拔,额满为止”的原则,实行动态进程式录取。
2.申请
申请方式有以下两种:
(1)即日起至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开通期间,凡符合申请条件者均可发个人简历(含申报专业)至邮箱dongrq@scu.edu.cn (个人简历请附一寸免冠照片)。
(2)9月28日开始,获得推免生资格且符合申请条件者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填报专业志愿。申请硕士研究生的在“招生类型”一栏选择“硕士”;申请直接攻博的在“招生类型”一栏选择“直博生”。网址:http://yz.chsi.com.cn/tm
3.复试
学院获悉申请信息后,经专家组资格预审,对合格者及时通知复试时间和复试形式,复试形式包括面试、视频复试等方式,具体由专家组根据学生情况而定。
4. 考生需交验以下书面材料
(1)学生证、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2)其他各种能力证明材料(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复印件;
(3)由政府设立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或四川大学校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
(4)申请直接攻博的学生还需提交《四川大学2020年招收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入学申请表》(附件1)。
申请硕士研究生的学生,以上材料交验可以与复试同时进行。申请直接攻博的学生,以上材料须在2019年9月20日前提交到我院研究生办公室。邮寄(限EMS或顺丰邮件)或报送地址:成都市一环路南一段24号四川大学行政楼108室,建筑与环境学院。电话:85404242
董老师 周老师 邮编:610065。
5.录取
凡通过复试且被我院拟接收的申请人,我校将尽快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发布待录取通知,申请人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48小时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录取,否则视为放弃。
四、奖助学金
1. 四川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完备,由国家奖助金和学校奖助金两部分构成。国家奖助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学校奖助金包括学校学业奖学金和学校“三助”岗位津贴。具体情况请详见《四川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方案》(修订)(详情参见我校研究生院奖助金管理系统)。
2. 凡被我院接收的原“985高校”或上一轮学科评估排名前五的高校推免生可享受《四川大学建筑与环境学院2020年推免生奖励办法,网址:http://acem.scu.edu.cn/newsshow.php?cid=88&id=12360
五、咨询、联系方式
四川大学建筑与环境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联系人:董老师、周老师
联系电话:028-85404242
Email:dongrq@scu.edu.cn
四川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scu.edu.cn/
六、举报受理渠道
建筑与环境学院纪委办公室:028-85997757;Email:scu99sbl@163.com
七、其他事项
1. 获得2020年推免生资格且达到我院接收推免生条件的夏令营优秀营员将予预录取,可不再参加入学复试。
2. 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若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不予录取。
3. 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4. 申请人目录查询、信息注册、上传照片、缴费、填报志愿、接收复试和待录取等都在“推免服务系统”上进行,已被四川大学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或直博生的录取资格。
5.违规违纪者、学术不端者、诚信缺失者不予录取。已经拟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四川大学建筑与环境学院
2019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