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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学建筑与环境学院 2020届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实施办法

来源: | 发布时间:2019/09/09 14:47:37 | 点击:

为了做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根据《四川大学关于做好推荐2020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四川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实施细则》文件精神和学校的指标分配,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推荐原则

(一)、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程序透明,操作规范,结果公开。

(二)、推免工作以立德树人、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坚持德智体全面考察、综合评价、择优选拔,关注考生的道德品质和人格素养,突出创新创业能力考查,强化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

(三)、所有推免生均应符合我校推免资格条件并获得我校推免生名额。尊重、维护考生自主选择招生单位、招生专业和招生类型的权利。积极鼓励各招生单位充分发挥学术、学科以及师资等人才培养优势和对学生的关爱吸引学生。

二、推免条件:

学院从具备下列条件的学生中择优遴选推免生:

(一)、我院普通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

(二)、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未受任何违纪处分或违纪处分已解除;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三)、勤奋学习,刻苦专研,成绩优良。课程成绩计算采用第一次修读的成绩,补考和重修复修成绩不用于推荐免试研究生的成绩计算。四年制学生所修必修课程学分和总学分均不少于教学计划规定的3/4,五年制学生所修必修课程学分和总学分均不少于教学计划规定的4/5。

(四)、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强的独立思考、综合分析及实际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学术发展潜力。

(五)、具有较高的外语水平和运用能力。具体标准如下:大学英语(含口语)课程加权平均成绩≥80分;或英语四级成绩≥568分;或英语六级成绩≥425分;或TOEFL成绩≥88分;或新GRE成绩≥310+4分;或IELTS成绩≥6分;或GMAT成绩≥600+4分。第一外语为其他语种的,参照执行。

(六)、创新创业能力特别突出、科研成果特别显著、专业水平特别高的学生,即专业成绩排名前5%、且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北大版,以见刊时间为准)发表两篇及以上见刊专业学术论文或者获得2项国家二等及以上竞赛奖励的同学,英语要求可适当放宽,但英语四级成绩必须达到425分。此类学生可向学院申请,由相关学科2名教授推荐、学院考核确定人选,通过学院考核后参加学校召开的专家组考核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占用各专业推免指标,若未通过学校考核,指标不予返还并将投向全校本科培养质量高的学院)。

三、组织与领导:

(一)、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学院推免生工作的组织、考核、审定并接受考生咨询、申述及处理等工作。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实行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制度。

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的组成:

组长:熊峰、蒋文涛

副组长:兰中仁、孙伯雷

组员:刘敏、李沄璋、王晖、张炜、李亚兰、段文忠、赖波、苟敏、戴靠山、余明玖、阎慧群、王庆国、张堙、谭茹文、刘永杰、王宠、赵炜、陈一、方志戎、张继刚、王倩娜。

(二)、各专业成立专家审核小组,负责本专业推免生的面试和审核工作,小组成员原则上由副教授以上职称老师担任,成员不得少于5人。

(三)、事务组

组长:吴雨珊王婷婷

成员:王昊舒、赵梓丞、吴晓华、杨新梅、陈浩、王飞。

职责:审核学生报名,核算学生各项成绩、论文查重、协助专家审核小组面试、面试录音录像。

四、成绩要求:

学院在考核过程中,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学生的“课程成绩”、“科研创新潜质、专业能力倾向”和“社会实践活动成绩”确定推免生的综合成绩。符合推免生条件的学生以综合成绩排名并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内容应包含综合成绩构成中的各项成绩。

(一)、综合成绩构成:

课程成绩占60%;科研创新潜质、专业能力倾向成绩占35%;社会实践活动成绩占5%。在校期间(四年制前三年,五年制前四年)所有必修课程必须纳入课程成绩的计算范围,课程成绩准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计算方法为:

课程成绩=∑(某门课程成绩(第一次考试成绩)×该课程学分)/∑课程学分

科研创新潜质、专业能力倾向和社会实践活动成绩由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制定具体考核办法,通过专家面试等方式确定(所有成绩准确到小数点后两位)。专家面试突出对学生科研创新潜质、专业能力倾向、专业素养和学术发展潜力的考察。

(二)、科研创新潜质、专业能力倾向和社会实践活动的认定:

1、科研创新潜质与专业能力倾向:重点考核学生对科研的投入、自身的专业素质、研究能力、科研成果水平和潜在的创造力,主要考察学生“三进”(进实验室、进课题组、进科研团队)、本人负责和参与“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及其他科研项目的过程情况,包括立项申报书、进展报告、结题报告、论文写作提纲和初稿,以及研究成果如各种学术竞赛获奖、论文、专利等。科研创新潜质与专业能力倾向包括综合面试和加分两部分,其中综合面试占20%,加分占15%。

2、社会实践活动:主要指组织、参加校内外公益活动、参加校内学生组织、社团活动、班级服务等并获校级以上奖励;参加省级及以上文学、艺术类竞赛并获奖;参加省级及以上级别的体育类竞赛并获奖。

3、学院制定《建筑与环境学院推免生科研创新潜质、专业能力倾向和社会实践活动加分细则》(见附件1)。科研创新潜质与专业能力倾向综合面试成绩由面试专家确定,科研创新潜质与专业能力倾向综合加分由辅导员老师根据《建筑与环境学院推免生科研创新潜质、专业能力倾向和社会实践活动加分细则》进行初评,由面试专家进行认定。社会实践活动成绩由辅导员老师根据《建筑与环境学院推免生科研创新潜质、专业能力倾向和社会实践活动加分细则》进行认定。

五、推免生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推免工作分为推荐与接收两个阶段,两阶段工作在时间上互不交叉,推荐工作结束后启动接收录取工作。

(二)、各专业将课程成绩(补考和重修复修成绩不用于推免)排名于9月10日前交辅导员老师处(各专业交成绩时,自留一份备查)。

(三)、符合推免生条件的学生9月12日前将保研申请表(在辅导员老师处领取)和成绩单(教务处自助机打印),填好后交辅导员老师,同时,申请推免的学生务必9月12日前登录综合教务系统(学生版)(http://zhjw.scu.edu.cn/),在推免管理中完成信息填报,账号和密码与综合教务系统登录账号密码一致。未在系统中填报的,导致申请保研无效的后果,由自己本人负责。

(四)符合推免生条件的学生9月12日前将科研创新潜质、专业能力倾向和社会实践活动相关材料交辅导员老师处,由辅导员老师分别进行初评。严格实行论文查重,杜绝论文抄袭、伪造、篡改、代写等学术不端行为,同学必须将论文查重,查重办法咨询辅导员老师,查重率超过15%为不合格,不加分。一旦发现伪造、篡改、代写等严重学术不端行为,取消保研资格。

(五)、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以课程成绩对符合推免生条件且申请参加推免的学生进行初排名。9月18日(周三)上午9:30,各专业审核小组对上述学生进行面试,给出面试成绩,审核小组成员各独立打分,且必须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考核小组负责人汇总面试成绩,并组织小组成员确定科研创新潜质与专业能力加分,交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各专业交成绩时留一份备查)。

各专业面试地点:

土木工程专业(王婷婷):江安校区学院大楼C203、C204

给水排水工程专业(陈浩):江安校区学院大楼C202

工程造价专业(吴雨珊):江安校区学院大楼C306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王飞):江安校区学院大楼二楼会议室

工程力学专业(赵梓丞):江安校区灾后重建与管理学院C205-2

环境工程专业(杨新梅):江安校区学院大楼A201

环境科学专业(杨新梅):江安校区学院大楼三楼大会议室

建筑学专业(王婷婷):江安校区学院大楼D301

城乡规划专业(吴晓华):江安校区学院大楼D402

风景园林专业(吴晓华):江安校区学院大楼D204

(六)、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计算同学的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排序,按学校分配的推免生限额提出推免生初选名单。

(七)、学院将所有面试同学的综合成绩(包含综合成绩构成中的各项成绩),以及审定的推免生初选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10天,全部参加面试的同学要及时查看学院公示。未经公示者不具备推免生资格。

(八)、9月19日学院从推免管理系统中导出学院拟推荐名单交教务处,汇总并初步审查全校推免生初选名单,并将审查情况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九)、教务处将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的名单在教务处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学院公示名单的同学要及时查看教务处公示。公示无异议,由教务处将推免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并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相关信息上传至教育部建立的“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推荐阶段备案截止后,不再进行补充备案。

(十)、获得推免指标的推免生在接收阶段务必登录通过“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注册、查询招生单位的招收推免生章程和专业目录,填写报考志愿,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

六、申诉途径:

孙老师:028-85999799,Email: scu99sbl@163.com

七、有关管理事项:

(一)、获得免试资格者一律不纳入当年毕业生就业计划并不得中途退出。

(二)、获得免试资格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1、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

2、研究生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

3、取得免试资格后到处分或在毕业学年中所修必修课程(包括毕业实习、毕业设计及毕业论文)考核成绩低于满分的80%

本实施办法由四川大学建筑与环境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四川大学建筑与环境学院

201999

附件一:四川大学建筑与环境学院推免生科研创新潜质、专业能力倾向和社会实践活动成绩加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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