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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示四川大学2020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名单及后续工作安排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时间:2020/01/16 10:42:47 | 点击:

关于公示四川大学2020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名单及后续工作安排的通知

根据《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教高函〔2019〕13号)和《四川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川大教〔2013〕116号)文件要求,学校于2019年11月启动了2019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下简称“大创”)申报工作。

一、公示校级立项名单

教务处通知链接见http://jwc.scu.edu.cn/detail/107/7213.htm,全校校级立项名单见附件1

公示时间为2020年1月14日至1月21日。公示期间如发现以下情节者,不予立项,情节严重者将追究其学术诚信责任:

1.往年已获资助的大创项目内容不变,更换题目、描述、负责人等信息重复申报;

2.以往年创新创业比赛(含互联网+大赛、创青春大赛等)获国家级奖项项目为主要内容进行申报;

3.抄袭剽窃他人项目材料(项目内容、申报书、答辩PPT等);

4.其他不符合学校申报通知要求的项目。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实名反馈至教务处,欢迎同学们共同监督。

二、校级、院级承诺书签订及项目实施

学院院级立项名单详见附件2院级项目参照校级项目要求进行管理。

1.签订承诺书:公示期结束后(即1月21日之后),无异议的项目即确认立项,请项目负责人在2月23日24:00登陆四川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管理系统(http://jxyw.scu.edu.cn:8081/cdcxcy/)签订项目承诺书。

2.项目异动:项目异动申请应在2月29日24:00点前完成。可根据指导教师及评审专家的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和完善项目方案,申请内容异动;立项后成员调整可以申请人员异动,原则上指导老师和项目负责人不允许变更(如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指导老师或项目负责人,需要2月29日之前提交指导老师签字、学院盖章的纸质申请书至教务处实践科)。异动操作请参考“学生项目异动操作手册”(附件3)。发生项目异动的项目,应请指导老师登陆系统进行异动确认。

3.项目实施:创新训练、创业训练、创业实践项目实施期均为10个月(起止时间:2020.1-2020.10)。立项公示完毕后,项目组成员在寒假期间需进行文献阅读、调研、方案设计等工作,并尽快投入具体研究工作。请相关单位积极为立项项目的顺利开展提供条件保障,并加强监管,保证项目顺利实施。

4.中期检查和推荐省国级立项:4月2日启动2020年大创项目中期检查,由学院负责检查项目建设运行情况,对照申报书的建设目标检查完成情况。中期检查合格的项目,经学院择优推荐,可参加由学校组织的省、国级大创推荐立项项目答辩评审。各学院如自行立项院级大创项目,允许将部分水平较高、开展较好的院级项目推荐参加省、国级项目认定答辩。根据评审结果,4月底确定推荐国家级和省级的项目名单。

5.填写过程记录:请定期登陆大学生创新创业管理系统(http://jxyw.scu.edu.cn:8081/cdcxcy/)填写大创过程记录,该记录将作为大创中期检查及结题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

6.项目一旦确定立项,不得无故退出和终止,否则取消今后申报资格。

教务处联系人:翟老师,联系电话:028-85400031,电子邮箱:cxcy@scu.edu.cn

学院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28-86046332,电子邮箱:scuchen305@163.com

*请已获立项的项目组负责人加入QQ群1027630721(2020年建环大创计划),并留意教务处、学院官网更新,以便后续工作通知。

附件1:2020年四川大学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名单

附件2:2020年建筑与环境学院院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名单

附件3:学生项目异动操作手册

教务处

建筑与环境学院

2020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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