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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与环境学院2020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 | 发布时间:2020/04/13 10:06:44 | 点击:

建筑与环境学院2020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

为充分发挥学生的专业兴趣和特长,有效利用我校综合性研究型大学多学科优势,激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培养多学科交叉的创新人才,根据《四川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川大教〔2017〕126号)、《四川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修订)》(川大教〔2017〕12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情况,制定学院2020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

一、转专业原则

转专业工作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学院成立转专业领导小组、专家小组和督查小组。学院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院接收转专业工作的实施方案;学院专家小组负责选拔考核工作;学院督察小组负责对学院转专业工作全程监督并处理投诉。

为了满足学生的专业学习兴趣和发挥学生的特长,培养多学科交叉的创新创业人才,对申请转出原专业或专业大类的学生不设学分绩点和转出人数比例限制。

学院对于转专业学生重点考核其思想品质、理想信念、爱国情怀和学习态度、专业兴趣与特长。

二、转专业对象

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原则上为大学一年级(2019级)和大学二年级(2018级)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每位学生只能填报一个志愿,获准转专业的学生不得放弃转专业资格。原则上学生在校期间只能办理一次转专业。

当接收转专业名额已满,对未被接收的学生可根据学生意愿和考核成绩调剂到院内其它专业。在接收计划指标有剩余的情况下,学院不再开展二次选拔。

根据国家相关文件及我校招生政策等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申请转专业:

1.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或处分未予解除的学生。

2.艺术类专业的学生不能申请转入非艺术类专业。

3.外国语中学推荐保送录取的学生不能申请转入非外国语言类专业。

4.匹兹堡学院学生不得申请转出匹兹堡学院。

5.学校招生制度中有明确规定的护理学专业学生、网络安全卓越人才计划学生、国家试点学院计划学生以及“双特生”。

6.其它不符合国家或学校有关规定的转专业申请者。

三、学院转专业计划、条件以及要求

专业名称

拟转入人数

面向生源

条件、要求、说明

考核方式

土木工程

20

高考理科生

报名条件:必修课学分绩点2.8及以上、无必修课补考或重修。

形式:面试,以面试成绩排名作为录取依据,面试成绩60分以下不录取。

工程力学

5

高考理科生

报名条件:有志于从事与力学相关的科研、技术开发、工程设计的学生。

形式:面试,以面试成绩排名作为录取依据,面试成绩60分以下不录取。

力学-软件实验班

10

高考理科生

报名条件:(1)必修课学分绩点2.8及以上、无必修课补考或重修。

(2)有志于从事与力学相关的科研、技术开发、工程设计的学生。(3)不接收工程力学本专业学生。

形式:面试,以面试成绩排名作为录取依据,面试成绩60分以下不录取。

环境工程

10

高考理科生

报名条件:(1)必修课学分绩点3.0及以上、无必修课补考或重修。

(2)有志于从事环境保护、污染控制和防治方面的研究与应用。

形式:面试,以面试成绩排名作为录取依据,面试成绩60分以下不录取。

建筑学

10

高考非艺术类考生

报名条件:(1)必修课学分绩点2.8及以上、无必修课补考或重修。

(2)具有一定的美术基础,对建筑学专业感兴趣。

备注:只接收2019级各专业本科生。申请批准后将编入2020级。

形式:素描和面试。素描和面试都以百分计;素描成绩与面试成绩均应高于60分;按素描成绩×0.6+面试成绩×0.4算总分排名。

四、转专业程序

转专业宣传:2020年4月10-15日,在学院网站公布转专业宣传资料、咨询电话等,开展线上宣传。

)学生申请:2020年4月13日-4月20日,申请转专业学生在综合教务系统学生端中填写申请;申请转入我院各专业(含院内互转)的学生,于4月20日16:00前将加盖有效电子签章的可信电子成绩单及相关的证明材料(证明学生本人的能力、素质及特长的自荐材料)的电子文档(文件夹以学生姓名+拟转入专业+联系电话命名)发送至以下邮箱:

土木工程(陈浩老师):scuchen305@163.com

环境工程、工程力学、力学-软件实验班(杨新梅老师):1034626127@qq.com

建筑学(吴晓华老师):954046128@qq.com

学院严格审查申请转入学生材料,通过综合教务系统在线审批学生申请资格。学生在综合教务系统报名且向学院指定邮箱提交相关材料,才视为报名成功,缺一不可。学生本人提供的成绩单等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转专业资格。学院将在网站公布符合接收条件、拟参加面试考核的学生名单。

(三)学院考核

学院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所有申请转入我院同学(包括外院申请转入我院同学和院内互转同学)的思想品质、理想信念、爱国情怀、学习态度、专业兴趣与特长等方面进行考核。具体考核方式、考核时间和地点,待学生返校后,以学院官网通知为准。若学生因疫情原因,不能及时返校,学院将根据情况组织线上考核。

学院根据学生考核结果和本学院转专业计划接收人数确定拟录取学生名单,并将考核结果、拟录取名单报送学校教务处。

五、本实施细则由建筑与环境学院转专业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学院转专业咨询电话:028-85466882;85999967投诉电话:028-85997757,邮箱:scu99sbl@scu.edu.cn。

四川大学建筑与环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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