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同学:
根据学校和学院相关工作安排,现将2025-2026学年寒假放假时间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1.2025-2026学年寒假假期安排为: 2026年1月25 日(星期日)至3月7日(星期六)。3月5日至3月6日为在校生报到注册时间;3月6日至3月8日为本科生补缓考时间;3月9日(星期一)起正式行课。
2.在确保学院各项工作正常运行和做好新学期开学准备的前提下,学院教职工从 2026 年1月28 日(星期三),分期分批安排轮休。于2026年3月5日(星期四)开始上班。
二、行政办公相关提示
(一)关于校内请示、报告
①一般情况下,校内请示、报告通过OA系统提交。
②涉密、敏感类请示、报告,可提交纸质版。具体事宜请联系学校总值班室。
(二)关于学校和学院用印
学校用印:每周二、四(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2:00、14:30-17:30在望江办公楼331用印。
学院用印:工作日周一至周五9:00-11:00、15:00-17:00,在望江办公楼102用印。
(三)值班及应急电话
学院值班电话:028-85405534
学校总值班室电话:028-85995000
保卫处电话:028-85401292
(四)关于学校法人证书复印件申请
请通过OA系统申请法人证书复印件。审批通过后,请于每周二、四(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2:00、14:30-17:30在望江办公楼331自助打印。
三、有关事项
1.加强师生安全健康教育。加强对师生的安全健康教育,提醒师生注意个人防护,有效防控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做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切实做好留校学生和老师寒假期间的生活、活动安排。学生工作组要加强假期学生管理,做好留校学生关心关爱;学院工会要组织好对家庭经济困难教工、退休教师的节日慰问等关心关爱活动。
2.各实验室、办公室要切实做好寒假期间安全保卫、保密、防火、防盗及交通安全等工作,特别要加强对水电气、易燃易爆及剧毒物品、药品库房、锅炉房及基建施工、贵重精密仪器设备的管理,对重点部位要加强值班、巡查及防范,确保假期校园安全稳定。
3.统筹做好假期和新学期开学有关工作。在做好假期各项工作安排的基础上,安排好新学期开学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教学、科研等工作积极有序推进。严格按照学校教务处、学生工作部等单位管理要求,根据补、缓考时间及工作安排,组织人员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补、缓考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安排按教务处通知执行。
4.认真做好寒假期间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所有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保持通讯畅通,严禁擅离职守,遇有紧急、重要事项或重大突发事件,在及时妥善处置的同时,立即报告学院值班领导和学校党委办公室和校长办公室,不得迟报、漏报、瞒报和错报。
建筑与环境学院
2026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