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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与环境学院关于2023-2024学年 暑假放假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时间:2024/07/16 09:42:30 | 点击:

建筑与环境学院关于2023-2024学年
暑假放假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位老师、同学:

根据学校和学院相关工作安排,现将2023-2024学年暑假放假时间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1.2023-2024学年暑期安排为 2024年7月14 日起 8月31 日止。 8月29 日-8月30 日为在校本科生报到注册时间8月30 日-9 月1日为本科生补、缓考时间 9月2 日(星期一)起正式行课。

2.在确保学院各项工作正常运行和做好新学期开学准备的前提下,学院教职工从 2024 年7月17 日(星期三)分期分批安排轮休。于2024年8月29日(星期四)开始上班。

二、有关事项

1.扎实做好党纪学习教育有关工作。在合理安排休假、轮休的同时,要按照党中央统一部署和教育部党组有关要求,以及学校关于党纪学习教育工作有关安排,持续深化《条例》学习,加强督促指导,确保暑假期间学习教育有序有效开展。

2.各实验室、办公室要实做好暑假期间安全保卫、保密、防火、防盗及交通安全等工作,特别要加强对水电气、易燃易爆及剧毒物品、药品库房、锅炉房及基建施工、贵重精密仪器设备的管理,对重点部位要加强值班、巡查及防范,确保假期校园安全稳定。

3.统筹做好暑期和新学期开学有关工作。在做好暑期各项工作安排的基础上,安排好新学期开学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教学、科研等工作积极有序推进。严格按照学校教务处、学生工作部等单位管理要求,根据补、缓考时间及工作安排,组织人员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补、缓考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安排按教务处通知执行。

4.真做好暑假期间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所有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保持通讯畅通,严禁擅离职守,遇有紧急、重要事项或重大突发事件,在及时妥善处置的同时,立即报告学院值班领导和学校党委办公室和校长办公室,不得迟报、漏报、瞒报和错报。

5.暑假轮休期间的工作日,学院行政安排人员在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到望江校区行政楼102坐班,为师生办理盖章等事宜,请师生按照《建筑与环境学院印章使用、管理规定(试行)》的要求前往办理。

建筑与环境学院学院值班电话:028-85405534

寒假期间相关工作负责人员:

会议室管理:        谢伦武老师

宣传工作:        钱玉琼老师

外事管理:         锴老师

党务工作:        陈乐辰老师

车辆预约:        张四维老师

设备建账:         涛老师


建筑与环境学院

2024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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