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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示学院2024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中期检查结果及省国级推荐项目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时间:2024/04/24 11:48:51 | 点击:

关于公示学院2024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中期检查结果及省国级推荐项目的通知


各位老师、同学:

根据《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教高函〔2019〕13号)和《四川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川大教〔2013〕116号),以课赛践研一体化育人为思路,进一步推动产教融合,深入推进“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下简称“国创计划”)质量革命,落实高质量创新人才培养,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学院按照教务处通知要求(详见教务处https://jwc.scu.edu.cn/info/1069/9030.htm),启动了2024年“国创计划”中期检查和省国级推荐立项项目评审工作。

一、中期检查及省国级推荐

1.学院评审。2024年4月16日至4月23日期间,学院组织各系评审专家,在“四川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管理系统”(http://jxyw.scu.edu.cn:8081/cdcxcy,以下简称“大创系统”)内进行中期检查,并按照学校分配的名额、各系评审得分排序,得出各系向学校推荐的项目,全院共计18项(详见附件1《建筑与环境学院2024年大创中期评审结果》);

2.学校评审。5月初由学校就各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分中心排名前40%的创新类面上项目、交叉学科子计划项目和创业类面上项目组织统一评审,择优确定省国级推荐名单。产业特区子计划项目由创新创业教育实践中心直接组织评审。2035特区子计划项目由学院评审后报送吴玉章学院确定省国级推荐名单。

最终的省国级项目名单以教务处官网通知为准。

二、公示期

成绩公示期为2024年4月24日至4月26日。公示期内如有问题,请实名反馈至学院本科教务办(江安校区建环楼A216),欢迎同学们共同监督,共创良好的学术诚信环境。

学校、学院联系人:

教务处  杨老师   028-85400031  

  院  陈老师   028-86046332  

 *请2024年项目组负责人加入QQ群659864492(2024年建环大创群),并留意教务处、建筑与环境学院官网通知,以便后续工作的开展。

 

 

建筑与环境学院

  2024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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