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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与环境学院关于2023-2024学年 寒假安排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时间:2024/01/22 14:55:46 | 点击:

建筑与环境学院关于2023-2024学年


寒假安排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位老师、同学:

根据学校和学院相关工作安排,现将2023-2024 学年寒假安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学生寒假时间为 2024年1月21 日至2月24日。 2月22日至2月23日为在校生报到注册时间;2月23 日至2月25 日为本科生缓、补考时间;2月26 日(星期一)起正式行课。

2、教职工在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行和做好新学期开学准备的前提下,从2024年1月24日(星期三)开始安排轮休,2024 年2 月22 日(星期四)开始正常上班。

二、有关事项

1、加强师生安全健康教育。加强安全健康教育,注意个人防护,有效防控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做好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

2、强化校园安全保障。做好安全稳定、保密、防火、防盗等工作,加强对水电气、仪器设备、基建施工等重点部位的管理,加强值班、巡查及防范。

3、切实做好留校学生及教职工寒假期间的生活、活动安排。 加强假期学生管理,做好留校学生关心关爱;组织做好对家庭经济困难教职工、离退休教职工的节目慰问等关心关爱活动。

4、 统筹做好寒假和新学期开学有关工作。在做好寒假各项工作的基础上,安排好新学期开学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教学、科研等工作有序推进。

5、寒假期间所有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保持通讯畅通,严禁擅离职守,遇有紧急、重要事项或重大突发事件,在及时妥善处置的同时,立即报告学院值班领导和学校党政办公室,不得迟报、漏报、瞒报和错报。

6、寒假轮休期间的工作日,学院行政安排人员在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到望江校区行政楼102坐班,为师生办理盖章等事宜,请师生按照《建筑与环境学院印章使用、管理规定(试行)》的要求前往办理。

建筑与环境学院值班电话:028-85405534

寒假期间相关工作负责人员:

会议室管理:  谢伦武老师

宣传工作:   钱玉琼老师

外事管理:       锴老师

党务工作:   陈乐辰老师

车辆预约:   张四维老师

设备建账:    涛老师


建筑与环境学院

2024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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