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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四川大学建筑与环境学院2022-2023年度各项社会奖助学金评选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时间:2023/11/03 12:59:08 | 点击:

学院各班级:

为支持四川大学建筑与环境学院教育事业发展,鼓励在校学生刻苦学习、积极向上,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院社会设立了多项奖助学金。经过与社会奖助学金设立方协商,现将2022-2023年度各项社会奖助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助学金设置

1、发展环境研究院奖学金

2、王谦青年(励学)助学金

3、一鸣奖学金评选办法

4、四川大学˙土木行健助学金

5、四川大学˙四川大学环境系校友助学

6、四川大学˙02级土木工程专业3班校友助学金

各项奖助学金评选办法见附件。

二、评选程序

1、辅导员老师向各班下发学院各项社会奖助学金评选办法。

2、符合条件的学生本人提交书面申请,填写相应奖助学金申请表和汇总表,附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材料以姓名+申请项目命名)117下午15:00将相关材料交辅导员老师。

3、经过班级民主评议、年级辅导员填写推荐意见,确定推荐人选。

4、由学院社会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或学院各系社会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奖助学金设立方代表、非参评学生代表对推荐人选进行评定,并对评定结果进行3天公示。公示无异议,确定最终受助学生名单。

三、注意事项

1、学生因出国、出境交流等原因不在学校学习一学期及以上,不得参评其不在本校学习期间所在(学)年度的社会奖学金;不在学校学习不足一学期,且返校参加相关考试者,由教务部门认定其学习成绩,经学院认可后可参评社会奖学金。

2、所有成果必须在20229月1日至20238月31日期间获得。

3、所有参评论文必须以四川大学建筑与环境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所有获奖、专利必须以四川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

附件:

1、社会奖学金申请表

2、社会奖学金汇总表

3、社会助学金申请表

4、社会助学金汇总表

5、发展环境研究院奖学金评选办法

6、王谦青年(励学)助学金评选办法

7、一鸣奖学金评选办法

8、四川大学˙土木行健助学金评选办法

9、四川大学˙02级土木3班社会助学金评选办法

10、四川大学˙环境系社会助学金评选办法

 

四川大学建筑与环境学院

2023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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