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大学“本科生荣誉学士学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精神,为进一步提高新时代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质量,持续激发学院各专业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内生动力,深化落实《新时代本科教育改革与发展指导意见》系列实施方案,四川大学建筑与环境学院面向全体本科生从2021年级开始启动实施“本科生荣誉学士学位计划”。
具体评选办法和报名表格详见附件《四川大学建筑与环境学院 “本科生荣誉学士学位计划”实施细则(试行)(2023年)》。本“计划”实行动态进出机制,首次申请进入“计划”的学生需提交《四川大学建筑与环境学院荣誉学士学位计划申请表》和《四川大学建筑与环境学院荣誉学士学位计划综合素质考评表》及相关支撑证明材料;前期已入选“计划”的学生需提交《四川大学建筑与环境学院荣誉学士学位计划复审表》和《四川大学建筑与环境学院荣誉学士学位计划综合素质考评表》及相关支撑证明材料。请满足条件并自愿申请的学生在10月13日前提交表格和材料至江安建环楼A216办公室曹霞老师处。
联系方式:86046365 曹霞老师
建筑与环境学院
2023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