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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示学院2023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中期检查结果及省国级推荐项目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时间:2023/04/25 15:30:20 | 点击:

各位老师、同学:


根据《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教高函〔2019〕13号)和《四川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川大教〔2013116号),以课赛践研一体化育人为思路,进一步推动产教融合,深化“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下简称“大创”)质量革命,落实高质量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学院按照教务处通知,启动了2023年大创中期检查和省国级推荐立项项目评审工作。


一、中期检查及省国级推荐

1. 学院评审。2023年4月17日至4月23日期间,学院组织各系评审专家,在“四川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管理系统”(http://jxyw.scu.edu.cn:8081/cdcxcy,以下简称“大创系统”)内进行中期检查,并按照学校分配的名额、各系评审得分排序,得出各系向学校推荐的项目,全院共计18项(详见附件1《建筑与环境学院2023年大创中期评审结果》);

2. 学校评审。5月初由学校就学院推荐的项目组织统一评审,择优确定省国级推荐名单。产业特区子计划项目由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实践中心直接组织评审。2035特区子计划项目由学院评审后报送吴玉章学院确定省国级推荐名单。教务处通知链接见:https://jwc.scu.edu.cn/info/1081/9024.htm

最终的省国级项目名单以教务处官网通知为准。

二、2022年延期结题评审

按照学校要求,学院严把质量关,组织专家在“四川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管理系统”内进行了2022年延期结题项目的评审。通过了结题评审的项目请见附件2《建筑与环境学院2022年延期结题评审结果》。


三、公示期

成绩公示期为20234月25日至4月27日。公示期内如有问题,请实名反馈至学院本科教务办(江安校区建环楼A216),欢迎同学们共同监督,共创良好的学术诚信环境。

学校、学院联系人:

教务处  杨老师   028-85400031  

   陈老师   028-86046332  

*请2023年项目组负责人加入QQ4431659982023年建环大创群),并留意教务处、学院官网通知,以便后续工作的开展。



建筑与环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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