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同学:
根据《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教高函〔2019〕13号)、《四川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川大教〔2013〕116号)、《建筑与环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学校联合学院对我院122项(其中面上项目107项,2035特区子计划12项,产业特区子计划1项,交叉学科子计划项目2项)申报项目展开评审,共评选出校级面上项目43项、2035特区子计划9项及产业特区子计划1项,校级名单请见教务处官网链接(https://jwc.scu.edu.cn/info/1039/8903.htm)。
同时,学院积极鼓励学生参与大创项目,经学生申请、学院专家组评审,按照学校、学院文件精神及各系名额分配,拟立项院级项目33项。学院评审成绩及结果请见附件1(注:校级项目、各子计划项目的立项由学校把关,学院专家组的评分不作为唯一依据)
公示期为12月15日-12月20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实名反馈至学院本科教务办(江安校区建环楼216),欢迎同学们共同监督,共创良好的学术诚信环境。
特别提醒:按照学校规定,项目一旦立项,原则上不得终止项目,否则纳入团队成员诚信记录,取消负责人今后申报资格。项目负责人和团队成员原则上不得更换,若因项目实施的需要,确需变动的,须遵循《四川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建筑与环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请已获立项的项目组负责人加入QQ群443165998(2023届建环大创群),并留意教务处、学院官网更新,以便后续工作通知。
学院联系人:刘老师、陈老师(运行管理)、曹老师(财务报账)
联系电话:028-86046271、028-86046332、028-86046365
电子邮箱:53226008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