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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学建筑与环境学院2022届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实施版)

来源: | 发布时间:2021/09/10 18:28:58 | 点击:

四川大学建筑与环境学院2022届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

实施版

 

为了做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根据《四川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管理办法》、《四川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文件精神和学校指标分配,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推荐原则

  1.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程序透明,操作规范,结果公开。

  2. 坚持择优推荐原则,建立推免生遴选过程的科学评价体系,形成激励本科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的正确导向。

  3. 坚持对学生进行德智体美劳全面考察。把学生的道德品质和人格素养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考核内容;学业考核以学习成绩和一贯表现为基础,突出创新创业能力考查,强化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鉴定。

    推免生遴选过程严格执行回避政策,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学院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院报备声明。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4. 所有推免生均应符合我校推免资格条件并获得我校推免生名额。尊重、维护考生自主选择招生单位、招生专业和招生类型的权利。积极鼓励各招生单位充分发挥学术、学科以及师资等人才培养优势和对学生的关爱吸引学生。

    二、推免条件

    学院从具备下列条件的学生中择优遴选推免生:

    (一)基本条件

    1.我院普通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不含第二学士学位和委托培养的学生,不含专列指标的吴玉章学院、各类创新班、实验班等)。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学风端正,品行优良,无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行为。

    4.未受任何违纪处分或违纪处分已解除。

    5.勤奋学习,刻苦专研,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强的独立思考、综合分析及实际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学术发展潜力。

    6.外语水平和运用能力应满足跟踪世界学科发展最新动态及国际学术交流的需要。

    (二)成绩要求

    1.课程成绩的排名须列本专业前50%。课程成绩是指学生前三学年(五年制为前四学年)培养方案要求的全部必修课程成绩。课程成绩计算采用第一次修读的成绩,补考和重修成绩不用于推荐免试研究生的成绩计算。

    2.具备良好的外语能力和水平,校内必修外语课程考试(含口语)加权平均成绩≥80 分;或英语四级成绩≥568分;或英语六级成绩≥425 分;或 TOEFL 成绩≥88 分;或新GRE 成绩≥310+4 分;或 IELTS 成绩≥6 分;或 GMAT 成绩≥600+4 分。第一外语为其他语种的,参照执行。

    (三)其他

    1.竞赛业绩显著、为学校争得突出荣誉的高水平运动员的推免工作,按照《四川大学推荐高水平运动员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办法》实施。

    2.为国家和学校做出突出贡献、赢得荣誉的学生(应有相关部门认定证明),以及义务兵退役复学(入学)学生,课程成绩排名可放宽到70%或者必修课程学分绩点达到3.0以上。

    三、组织与领导

    (一)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学院推免生工作的组织、考核、审定并接受考生咨询、申述及处理等工作。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实行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制度。

    长: 熊 峰、蒋文涛

    副组长: 兰中仁 、孙伯雷

    员: 刘敏、李沄璋、王晖、张炜、李亚兰、段文忠、赖波、苟敏、戴靠山、余明玖、 阎慧群、王庆国、张堙、谭茹文、刘永杰、王宠、赵炜、魏柯、方志戎、张继刚、王倩娜、杨胜、王天泽。

    (二)各专业和学工组成立专家审核小组,小组成员原则上由副教授以上职称的老师组成,负责学生所提供的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社会实践活动及思想品德考核材料的审定和加分确认工作。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专家审核小组组长由专业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教研室主任担任;社会实践活动及思想品德考核专家审核小组组长由院团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学生科科长担任。专家小组成员不得少于5 人。

    (三)事务组

    组长:刘亚 杨胜

    成员:周琦颖、梅兰菊、王昊舒、贺超、陈浩曹霞

    职责:审核学生报名,核算学生各项成绩、协助专家审核小组开展工作有关录像工作。

    四、成绩计算

    学院在考核过程中,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学生的“课程成绩”、“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成绩”、“社会实践活动及思想品德考核成绩”确定推免生的综合成绩。符合推免生条件的学生以综合成绩排名并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内容应包含综合成绩构成中的各项成绩。

    (一)综合成绩构成

    综合成绩=课程成绩(60%)+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35%)+社会实践活动及思想品德考核(5%)(成绩准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学生前三学年(五年制为前四学年)培养方案要求的全部必修课程成绩均须纳入课程成绩的计算范围,课程成绩统计截止时间与秋季开学补缓考成绩录入截止时间相同。

    (二)各项成绩的计算方法

    1.课程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课程成绩=∑(某门课程成绩(第一次考试成绩)×该课程学分)/∑课程学分

    2.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由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制定《建筑与环境学院推免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社会实践活动及思想品德考核加分细则》(见附件一)。专家审核小组通过对学生所提交材料进行鉴定和审核等方式确定。重点考核学生对科研的投入、自身的专业素质、研究能力、科研成果水平和潜在的创造力、学生本人负责和参与各类创新项目和科学研究的过程及阶段性成效、论文发表、申请专利及其他科研成果等。相关证明材料统计截止当年8月31日。此项最终得分以专家组评审意见为准,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

    3.社会实践活动及思想品德考核:由学院学工组根据《建筑与环境学院推免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社会实践活动及思想品德考核加分细则》(见附件一)进行认定。社会实践活动主要指:社会工作特长;组织、参加校内外公益活动、参加校内学生组织、社团活动、班级服务等;参加社会实践、文学、艺术、体育类竞赛等;参军入伍服兵役、到国际组织实习等。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本科期间未参加志愿者服务者,社会实践活动部分涉及的加分项全部不加分。相关证明材料统计截止当年8月31日。

    五、推免工作流程

    (一)学院根据学校工作指南要求,于2020-2021学年春季学期公布2022届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实施办法。

    (二)2021年9月3日前,根据学院保研工作实施办法,教务老师提供学生成绩单,辅导员负责组织计算学生成绩,审核学生保研条件,确定符合保研条件的学生名单。

    (三)9月7日下午1700,符合保研条件的学生交材料。

    辅导员老师通知符合保研条件的学生将申请表、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加分登记审核表及支撑材料(如:论文见刊的杂志原件及文章复印件、杂志目录和封面复印件,录用通知原件及复印件,专利授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项目立项原件及复印件、竞赛通知原件及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等)交至所在系的教务老师处,将社会实践活动及思想品德考核加分登记审核表及支撑材料交至辅导员处。 相关教务老师在9月9日前完成学生材料初审。

    (四)9月10,学院组织专家审核小组对学生材料进行终审。由学科及教学发展办公室负责将学生的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加分材料提交至各专业专家审核小组进行审核加分,全程录音录像。学院学工组负责社会实践活动及思想品德考核加分。学科及教学发展办公室负责汇总各项成绩,并计算每位同学的综合成绩,在学院网站公示3天。

    各专业专家审核时间及地点安排待定。专家审核时请同学在相应地点外等候,以便专家问询。

专业

时间

地点

联络员

土木工程

910日上午9:00

江安校区学院大楼C204

陈浩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910日上午9:00

江安校区学院大楼C202

陈浩

工程造价

910日上午9:00

江安校区学院大楼C306

陈浩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910日上午9:00

江安校区学院大楼二楼会议室

陈浩

工程力学

910日上午9:00

江安建环楼B309

贺超

环境工程

910日上午9:00

江安校区学院大楼A201

刘亚

环境科学

910日上午9:00

江安校区学院大楼三楼大会议室

刘亚

建筑学

910日上午9:00

江安校区学院大楼D301

曹霞

城乡规划

910日上午9:00

江安校区学院大楼D402

曹霞

风景园林

910日上午9:00

江安校区学院大楼D204

曹霞

学工组

99日完成

杨胜

(五)9月13号公布拟推荐学生名单。学院根据下达的保研指标,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对各专业进行指标分配,按照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和综合排名方案择优确定拟推荐名单,并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参加推免学生的姓名、专业、综合成绩、排名、咨询申诉渠道等信息。

(六)9月16日之前,拟推荐的同学(含候补)登录综合教务系统填写信息(如何填写,可咨询各专业教务老师)。学院管理员根据公示,在系统中录入排名等信息后,请拟推荐的同学在系统中及时核对。9月18日,学院从综合教务系统导出拟推荐学生信息,报送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确定学生推免资格。

(七)获得推免指标的推免生在接收阶段务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进行注册、查询招生单位的招收推免生章程和专业目录,填写报考志愿,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

(八)学生对公示名单如有异议,可以通过申诉渠道在公示期内向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反映。

申诉途径:孙老师:028-85999799,Email: scu99sbl@163.com

六、有关管理事项

(一)学院与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学生签订承诺书,获得资格者一律不纳入当年毕业生就业计划,学校不予办理出国等手续。

(二)获得免试资格者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1.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

2.研究生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

3.取得免试资格后有违法违纪、考试舞弊、学术不端行为或受到处分;

4.在毕业学年中所修必修课程(包括毕业实习、毕业设计及毕业论文)考核成绩低于满分的80%(或B+);

5.体质测试成绩未达标。

国家政策和学校政策如有变化,本实施办法将做相应调整。本实施办法由四川大学建筑与环境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四川大学建筑与环境学院

2021年99

 

 

 

 

 

 

 

 

 

 

 

 

 

 

 

 

 

 

 

 

 

 

 

 

 

 

 

 

 

 

 

 

附件一:

四川大学建筑与环境学院推免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社会实践活动及思想品德考核加分细则

一、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加分(满分35分)

科研创新潜质与专业能力倾向重点考核学生对科研的投入、自身的专业素质、研究能力、科研成果水平和潜在的创造力,主要考察学生本人负责和参与各类创新项目和科学研究的过程及阶段性成效、论文发表、申请专利及其他科研成果等,主要从学科竞赛、科研成果和发明创造三方面进行评分。学生的同一成果在不同项目、同一项目的不同层级均不进行累计加分,仅计算一次;参与同一竞赛在个人赛及由个人赛成绩组合成的团体赛不累计加分(不含个人赛与团体赛分别进行的竞赛);同一竞赛在不同年份获奖的不累计加分,只取最高一次加分(如: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全国大学生化学竞赛,周培源大学生力学竞赛等)。

  1. 科研训练基础加分:满足学院推免条件加20分。

  2. 学科竞赛科研成果及发明创造满分15分

    科研竞赛主要指省级及以上科技、知识类竞赛奖励。每获得1次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公布的最新高校竞赛排行榜中学院认可的竞赛项目奖项(学院认可的竞赛项目见附件二),国家级一等及以上奖励加4分、国家级二等奖加3分、国家级三等奖加2分。每获得1次非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公布的最新高校竞赛排行榜中的学院认可的竞赛项目(学院认可的竞赛项目见附件二),国家级一等及以上奖励加2分、国家级二等奖加1分。每获得1次学院认可的四川省教育厅公布的最新省级竞赛项目(学院认可的省级竞赛项目见附件二),一等及以上奖励加1分,省部级二等奖加0.5分。加分以获奖项目为单位,加分由指导老师和项目负责人具体分配项目参与人,每个项目参与人的加分不低于项目总分的10%、不高于项目总分的60%,如果在之前的评奖评优中已进行过加分分配,以初次分配方案为准(请附上初次分配方案),一旦发现分配方案不一致则视为弄虚作假。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获国家级金奖排名前5的同学,每人加10分;获得国家级银奖排名第一的加4分,排名第二的加2分,排名第三的加1分,排名第四的加0.6分,排名第五的加0.5分;获得国家级铜奖,排名第一的加2分,排名第二的加1分,排名第三的加0.6分,排名第四的加0.4分,排名第五的加0.3分。

    科研成果主要指发表在核心期刊及以上等级刊物的专业学术论文和主研的项目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北大版)每发表一篇见刊论文(文章必须有专业教研室老师作为其中一个作者)加2分,发表论文被SCI(含online)、EI收录并见刊加3分,不重复加分(论文第一作者和第一通讯作者单位限定为四川大学,且研究内容须与专业相关)。参加了学校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国家级项目并结题,每个项目加2分;参加了学校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省级项目并结题,每个项目加1分,项目加分由指导老师和项目负责人具体分配项目参与人,参与人以结题报告的人员名单为准,每位参与人的加分不低于项目总分的10%、不高于项目总分的60%。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加分不累计,仅计算最高一次加分。

    发明创造主要指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每授权发明专利1项,第一专利人加3分,第二、第三专利人加1分(第一专利人单位必须为四川大学,且专利人中有四川大学老师)。每授权发明实用新型专利1项,第一专利人加1分,第二、第三专利人加0.5分(第一专利人单位必须为四川大学,且专利人中有四川大学老师,参与多项实用新型专利的,每人只能加一次)。

    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各项加分需提供证书等证明材料,同学请自行将论文在CNKI上进行查重,查重率超过15%为不合格,不加分。相关证明材料统计时间截止当年8月31日。

    二、社会实践活动及思想品德考核成绩

    社会实践活动主要指:社会工作特长;组织、参加校内外公益活动、参加校内学生组织、社团活动、班级服务等;参加社会实践、文学、艺术、体育类竞赛等;参军入伍服兵役、到国际组织实习等。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本科期间未参加志愿者服务者,社会实践活动部分涉及的加分项全部不加分。具体加分如下:

    担任学校团委直属学生组织(四川大学团委秘书处、四川大学团委组织部、四川大学团委宣传调研部、四川大学团委文化艺术部、四川大学团委创业就业促进部、四川大学学生会、四川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四川大学学生学术科技协会、四川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主要学生干部加1分,工作部门负责人加0.6 分。担任学院团委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团委副书记满一届加1分,担任学院团委学生会部长、副部长满一届加0.6分。当届团委学生会获校级“五四红旗团委”或“十佳学生会”荣誉称号,分别再加0.3分、0.2分。担任班级团支部书记、班长满一年加0.4分,担任班级其他干部满一年加0.15分,五年制学生最多加4年,四年制学生最多加3年。任职期间个人荣获校级“十佳团支部书记”、“百佳”班长、“百佳”寝室长荣誉称号,再加0.1分。任职期间所在集体荣获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创建单位”、“五四红旗团支部”、“百佳”班级、“百佳”寝室荣誉称号,相应学生干部分别再加0.1分。担任社团会长、副会长满一届且社团年度考核合格分别加0.2分、0.1分,任职期间被评为学校优秀会长(或“十佳学生社团会长”)或者所在社团获评学校社团优秀奖(或“十佳学生社团”)再加0.1分。如个人或集体在同一年度多次获得以上荣誉称号,仅认可一项荣誉称号进行加分。如果班级学生作弊、班级发生恶性打架事件,取消当年该班所有班干部(含学校、学院学生干部)加分。担任学生干部加分四年制按三年、五年制按四年每年分别计算,同一学年担任多项职务以加分最高一项计算。

    组织、参加校内外公益活动、参加校内学生组织、社团活动、班级服务等并获校级以上奖励的加0.1分(此项不累计)。

    参加省级机关及以上举办的文学、艺术类竞赛并获二等以上奖加1.0分(此项不累计)。参加省级机关及以上举办的体育类竞赛并获二等以上奖加1.5分(此项不累计)。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获得省级机关及以上奖励加1.0分(此项不累计)。加分以获奖项目为单位,10人以下项目加分由指导老师和项目负责人具体分配项目参与人,各项目参与人的加分不低于项目总分的10%、不高于项目总分的60%;10人以上项目分数平均分配。

    本科期间参军入伍服兵役正常退役后加3分。到国际组织实习(三个月及以上)加1分。

    社会实践活动各加分项可以累计加分,满分为5分,各项加分需提供证书等证明材料,材料截至时间为当年8月31日。

     

    四川大学建筑与环境学院

                                               2021年99

     

     

     

     

     

     

     

     

     

     

     

     

     

     

     

     

     

     

     

     

     

     

     

     

     

     

    附件二:

    学院认可的竞赛,由推免专家审核小组确认加分情况

    1)学院认可的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公布的最新高校竞赛项目: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结构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外研社杯”全国大学生英语系列赛、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年会展示、全国周培源大学生力学竞赛、中国大学生计算机设计大赛、全国高校数字艺术设计大赛、“学创杯”全国大学生创业综合模拟大赛。

    2)学院认可的非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公布的最新高校竞赛项目: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全国给排水优秀创新实验成果大赛、全国大学生给排水科技创新大赛、斯维尔全国BIM大赛、全国高等院校工程造价技能及创新竞赛、全国大学生智能建造与管理创新竞赛、全国土木工程专业本科生优秀创新实践成果奖等,国际大学生工程力学竞赛亚洲区赛;

有关建筑系竞赛(仅限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专业性奖项)

竞赛项目

主办单位

加分说明

第一档次竞赛:

(如UIA-霍普杯、IFLA设计竞赛、谷雨杯、风景园林学会设计竞赛、城规专指委竞赛等)

1.国际性正规协会举办的国际竞赛;2.专指委或者学会举办的主流作业竞赛

第一档次竞赛,按本细则竞赛加分办法全额给予加分;

第二档次竞赛:

(如园冶杯竞赛、“西部之光”、“绿点”设计竞赛、美术竞赛等)

1.国内正规协会举办的国际竞赛;2.专指委或者学会举办的非主流作业竞赛

第二档次竞赛,按本细则竞赛加分办法全额的60%给予加分

第三档次竞赛(如华人建筑师协会奖、五维源等)

其他具有较高影响力的建筑类行业竞赛

第三档次竞赛,按本细则竞赛加分办法全额的30%给予加分

有关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竞赛

竞赛项目

主办单位

加分说明

第一档次竞赛:

全国高等学校人工环境学科奖;CAR-ASHRAE学生设计竞赛;

1.国际性正规协会举办的国际竞赛;2.专指委或者学会举办的主流作业竞赛

第一档次竞赛,按本细则竞赛加分办法全额给予加分;

第二档次竞赛:

MDV中央空调设计应用大赛;

中国制冷学会创新大赛

1.国内正规协会举办的国际竞赛;2.专指委或者学会举办的非主流作业竞赛

第二档次竞赛,按本细则竞赛加分办法全额的60%给予加分;

第三档次竞赛:

中国制冷空调行业大学生科技竞赛;“能源-智慧-未来”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其他具有较高影响力的行业竞赛

第三档次竞赛,按本细则竞赛加分办法全额的30%给予加分;

 

3)学院认可的四川省教育厅公布的最新省级竞赛项目:四川省大学生结构设计大赛、四川省大学生“孙训芳”力学竞赛、四川省大学生数学竞赛、四川省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四川省大学生智能建造与管理创新大赛、四川省大学生英语挑战赛、四川省大学生程序设计大赛、四川省大学生生物与环境科技创新大赛、四川省大学生数字艺术设计大赛、四川省大学生BIM建模竞赛、四川省大学生计算机设计大赛、四川省大学生乡村振兴创意设计大赛、四川省大学生环保科普创意大赛。

 

四川大学建筑与环境学院

                                           2021年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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