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有城市规划、城市设计、建筑设计、景园设计及建筑群体项目设计等的基本理论素养、专业基础知识和较高综合素质的高级工程技术人才。毕业生能在大中城市规划、建筑、居住区等公共建筑与居住环境艺术的设计、研究、教育、开发等部门从事技术或管理工作。
二、培养要求:
本专业按照国家对城市规划专业人才培养的要求,以城市规划专业为主线,拓展艺术、工程技术、城市社会经济学等方面的知识面,受到城市规划、城市设计以及计算机应用及辅助设计等技能的基本训练,熟悉从事城市规划设计工作所需的基本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在毕业时学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城市规划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2.掌握与城市规划学科相关的知识,具有独立完成中型规模的城市规划设计任务的能力及综合分析城市问题、协调解决城市问题的能力;
3.具有城市规划管理和组织协调城市规划相关专业配套的能力;
4.熟悉国家有关城市发展和城市规划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5.了解城市规划学科发展的理论前沿和动态;
6.具有较系统的计算机辅助设计能力;
7.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四、学制: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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