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建筑与环境学院关于2008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实施细则
为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充分调动和发挥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根据《四川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四川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修订)》及学校相关精神,结合学院情况,制定我院2008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
一、转专业对象
本次转专业对象是2006级和2007级在校全日制本科学生。
二、转专业条件
(一)、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申请转专业。
1、勤奋学习,成绩优良,所修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达到3.0(有特别规定的专业除外),且每学期所修课程学分数平均达到20学分以上者;
2、经学院认可,学生确有专长,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者;
3、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院专业学习者;
4、经学院认可,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专业无法继续在我院学习者;
5、符合国家制定的其他转专业规定者。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考虑转专业
1、本科三年级及以上的学生;
2、本科二年级以上、申请转入建筑学、城市规划、景观建筑设计的学生;
3、定向生、委培生和国防生;
4、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的学生;
5、应予退学的学生;
6、在校期间学习目的不明确、学习态度不端正、学习不认真的学生;
7、在校期间受过记过及以上处分的学生。
三、学院2008年转专业工作小组
1、组长
王清远、陈 勇
2、成员
蒋文涛、兰中仁、周 波、丁桑岚、张永丽、牟 江、张 鲲
杨 平、李碧雄、王晓春
四、学院转专业计划
(一)、转专业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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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
同意转入人数 |
同意转出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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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学 |
3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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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划 |
3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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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观建筑设计 |
3 |
3 |
|
土木工程 |
17 |
17 |
|
给水排水工程 |
9 |
5 |
|
工程力学 |
7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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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工程 |
5 |
3 |
|
环境科学 |
3 |
2 |
(二)、具体说明
1、建筑系所属建筑学、城市规划、景观建筑设计三个专业的学生不互相转专业,只接收非建筑系专业的2007级本科生。
2、申请转入建筑学、城市规划、景观建筑设计三个专业的学生,获得学校批准后,将编入2008级学习。
3、申请转入建筑学、城市规划、景观建筑设计三个专业的学生需参加素描考核及面试,申请转入我院其他专业的学生需参加面试。
4、环境工程专业和环境科学专业第一学期绩点达3.2级以上的学生,原则上不能申请转专业。
四、转专业程序
(一)、学生本人申请
1、申请转专业的学生需在学校教务处网站下载《四川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认真填写。
2、申请转入我院各专业的外学院学生,于5月6日17:00前,将填写好的申请表(学生书记、教学院长必需签字)及成绩单交到我院李亚兰老师处(望江校区行政楼102)。
3、申请转出我院各专业的学生将填写好的申请表和成绩单于4月30日17:00前交给各自辅导员,经辅导员签字并统一交学生书记、各系主任及教学院长处签字并经学院讨论同意后,由学生本人按转入学院的时间安排将转专业资料交给相关学院,并注意相关学院转专业工作的安排。
4、本院互转的学生将填写好的申请表和成绩单于4月30日17:00前交给各自辅导员,经辅导员签字并统一交学生书记、各系主任及教学院长处签字。
(二)、学院考核
1、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学院对转出我院的学生提出的申请进行讨论,按照学校规定,严格审核。
2、学院对申请转入我院各专业的本科生进行考核(学院各专业互转的学生也要参加)。考核时间、地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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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转入专业 |
考核形式及时间 |
考核地点 |
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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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学
城市规划
景观建筑设计 |
形式:素描、面试
时间:5月9日(周五)14:00 |
望江校区校行政楼一楼130多媒体会议室 |
考核时需带好素描、绘画用的工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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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
给水排水工程 |
形式:面试
时间:5月9日(周五)14:00 |
望江校区校行政楼一楼110土木系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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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工程
环境科学 |
形式:面试
时间:5月9日(周五)14:00 |
望江校区校行政楼一楼124环境系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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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力学 |
形式:面试
时间:5月9日(周五)14:00 |
望江校区校行政楼一楼122力学系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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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学院根据学生考核结果和本学院转专业计划接收人数确定拟转入学生名单,报学校教务处。
(三)、学校审批
5月19日学校对学院提交的转专业学生名单进行审批,并公示一周。公示结束后,获准转专业的学生在5月23日前到有关部门及学院班里学籍异动手续。
五、本实施细则由建筑与环境学院2008年转专业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四川大学建筑与环境学院
2008年4月25日 |